他老伙计就停在红十字会正门口,嚣张得像在自家后院停自行车,不像他,永远让麦克斯把霍希藏在街角。
君舍眯起眼,嘴角饶有兴味地动了动,分不清是讥诮,还是某种更淡的东西,薄荷烟被掐灭在石柱上,摁下去时“嗤”了一声。
“回市区。”他拉开车门,坐进去。
麦克斯没问去哪里,上校不说去哪时,阿尔布雷希特亲王大街就是默认选项。
轿车缓缓驶离威廉大街。棕发男人靠在真皮座椅里,低头瞥了眼那条皱巴巴的领带,眉峰嫌弃地一扯,将它拨回原状。
停顿半秒,又极自然地摸了摸眉尾胶带,她贴的,被圣骑士揪住领子时胶带蹭翘了一角。
他用指尖按回去,力道很轻,像在修复一件价值连城的博物馆展品,展品标签上写着:《兔子缝补狐狸》,作者:wenwenyi,材质:碘酒、纱布、胶带,创作年代:一九四四年寒冬。
估值:无价…不,有价:五拳。
行至半途,麦克斯习惯性从后视镜里偷瞟一眼。
上校嘴角噙着一丝古怪的弧度,分不清是笑还是自嘲,仿佛刚从一辆翻倒的车里被拖出来,虽然浑身骨折,却觉得自己赚了。
轿车拐进菩提树下大街,君舍摸出一枚白色纽扣,在指间翻转一圈,从她白大褂上掉下来,又被他顺过来,算是…红十字会半日游的纪念品。
今天这出剧目,原本只有独属于公主与狐狸的一幕,没成想圣骑士撞进来,把幕布撕了,舞台灯踹翻,又把编剧揪出来揍了一顿。
可公主依然完美演完了她的戏份,她按住圣骑士的小手,她摩挲他手腕的动作——她大概不知道自己哄人的模样有多要命。
纽扣滑回口袋,君舍微扬着下颌,闭目养神,手指在膝上敲着只有自己听得见的节奏。今天是《费加罗的婚礼》第一幕,男高音用咏叹调吟唱“再也不要见那朵花儿”。
麦克斯不懂歌剧,他只知道上校回来之后,车里的空气忽然变得诡异,不似往日阴沉,也不森然,却更加麻烦,像是打翻了一瓶昂贵非常的古龙水,香得令人眩晕,却又不敢开窗。
君舍的口哨没吹出声,只在脑海里有一搭没一搭响着,今天这趟没白来,虽然真丝衬衫报销了,后背撞在大理石窗台上的那块淤青,大概要敷一星期。
他在心里把诊室那场戏从头到尾重播,从她拿起碘伏棉签开始,到她放下纱布结束。
小兔生气的模样有趣极了,腮帮子鼓着,剪刀咔嚓得很响,他把这一幕调出来,反复观看好几遍,每一遍都觉得值。
被揍五拳,换来两小时同公主合演的独幕剧,性价比不高,但质量远超预期。
尤其…是圣骑士闯进舞台之后,公主从城堡里跑出来,站在圣骑士和狐狸中间,用一双刚给狐狸缝完伤口的手按住圣骑士的拳头。
那画面——上帝,他活了三十来年,在地下室里审过叛徒,在阿德隆酒店套房里睡过巴伐利亚女伯爵,在巴黎歌剧院的皇家包厢里听过玛利亚·卡拉斯唱《茶花女》。没有哪一出比今天那场戏更精彩。
第三幕高潮迭起,结局完美收场,狐狸是编剧,是主演,是导演,是唯一给这场戏打满分的忠实观众。
思及此处,君舍嘴角笑意愈浓,不期然牵动眼角伤口,疼得倒吸一口气,可那抹笑依然固执挂着。
拐进阿尔布雷希特亲王大街时,君舍已然换上了新衬衫,再将报废的那件迭得方方正正收起,对着后视镜整理了两遍领带,放才微微颌首。
柏林十二月的风冷冽如刀,一个刚挨过揍的人缩脖子是天经地义的,可缩了就等于承认自己被打疼了。
他可不疼,大衣领子翻下来,下巴抬到刚好能让眉尾正对灯光的弧度。
男人走进总部大门,哨兵啪地立正敬礼,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不到半秒,就飞速移开。“上校的脸怎么了”,这个问题在阿尔布雷希特亲王大街没人敢问。
“heilhitler!”皮鞋跟在大理石地面上敲出清脆的节奏。
两个女文员见到这墨镜男人,在楼梯转角骤然僵住,金发那个的嘴唇张成完美的圆形,而红头发的用手肘捅了她一下,赶忙将她拉走了。
君舍从容朝她们点头致意。
他的西装是熨过的,领针别得端端正正,但那张脸像一幅被人泼了墨的梵高油画。
男人若无其事往三楼走,走廊里的空气在他经过时泛起微妙涟漪。是好奇,是一种被制服和纪律压得扁扁的,却顽强翘着边角的好奇。
这是他自冷杉林“巧遇”之后,第一次走正门楼梯,也是他顶着这张脸第一次在总部招摇过市。
直至男人要拐进办公室,身后私语才像被捅了的蚂蚁窝般炸开来。
“那是君舍上校?他的脸…”
“以元首的名义,我没认错。”
“谁打的?他居然还能笑——”
君舍突然驻足,侧身露出半张挂彩的脸,对两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