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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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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安伯尘心头一拧,看向腕上符纹,目光闪烁。

耳边传来衣衫碎裂的声音,安伯尘回头看去,就见王馨儿一身麻布衣被她自己扯碎,峰峦乍现,雪白的长腿动人心魂,脸上重染妩媚。

“安将军……请。”

轻咬朱唇,王馨儿跪于地,昂首挺胸,迎上安伯尘若有所思的目光。

马蹄声由远及近,片刻即到,安伯尘猛扯缰绳,扯马回枪,毫不留情的刺向王馨儿的前胸。一丝血痕溢出,流过饱满的丰满,映上那点朱红,隔着破碎的衣衫透出别样的风情。

安伯尘清晰的感觉着枪尖不远处,砰砰而跳的心脏,目光所及,王馨儿的脸上再无半丝高傲抑或怨恨,有的只是浓浓的祈求。

抽枪走马,安伯尘面无表情的冲向高墙,耳边传来王馨儿的昏厥前最后的声音。

“愿将军平安归来……”

昔日以剑威逼,今日却将我当成她最后的救命稻草,物是人非,不外如此。

嘴角卷起讥讽的笑意,安伯尘猛扯缰绳,银枪点地,借力御马,转眼后一人一马化作流光掠过墙头。

王馨儿琉京之行失败,回到王家终被打入冷宫,今日又放走安伯尘,何止死罪。也只有装成力搏不敌,重伤昏厥才有可能逃脱此劫,两人都算是聪明人,一切都不言而喻。最后那一枪还有一层用意,王馨儿看好安伯尘,欲借安伯尘之力重新起势,可两人之间毕竟有过节,只有一枪还一剑,才能稍稍挽回几分。其中的风险王馨儿也知道,却是在赌安伯尘不是那等杀人如麻者,王家人喜好冒险,王馨儿尤是,还好安伯尘于毫厘间收枪,也算她赌对一局。

当然,这只是王馨儿的想法。

安伯尘已去,铁骑尚未赶到,王馨儿睁开双眼,爬到重伤不醒的漠北力士身边,抓起残破的铁链,用尖头对准大汉的前胸,用力刺进。大汉被利器刺心,身躯猛颤,双目暴睁,随后渐渐失去神采。

嘴角浮起满意之色,王馨儿惨白着脸,再度昏厥过去。

……

琅坊后街,好大一片街市,午后正当热闹时,忽有一匹高壮魁梧的黑马从天而降,马上载着个长发长枪的少年,枪尖被鲜血染红,触目惊心。

他刚跃出没多久,王家后墙便被上百铁骑冲塌,光天化日,数百铁骑刀明枪锐,呼喝着奔骋于闹市中。鸡飞蛋打,扁担小摊被马蹄踩踏,行头货物散落一地惨不忍睹。百姓们何曾见过这等场面,只当吴京生变,顿时乱作一团,惊慌失措的四散奔逃,司马家的铁骑虽蛮横,也不敢在大白天践踏百姓,束手束脚,而安伯尘骑着野马王,疾如风雷,少时已将铁骑远远甩在脑后。

城门前,金吾卫正在开拔,木栅铁刺还未置好,安伯尘便已驾马而来。

无邪横扫,卷起飞瀑般的银光,击飞拦截向他的数名兵丁。

“吱呀!”

吊桥拉起,城门缓缓闭合,当安伯尘赶到时,木门已闭。

枪尖拉回,安伯尘猛地刺向野马王后臀,野马王吃痛,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扬蹄跃起。

好在它的头皮着实够硬。

“轰!”

三寸厚的吊门硬生生被它撞破一个大窟窿,安伯尘匐下身体,随着野马王一同穿过吊门。

一人一马落入护城河,城头的士卒拉弓放箭,安伯尘耗尽最后一丝力气,聚风水火三势于无邪,无邪发出低压的雷鸣,带着一人一马跃身而起。

破风声“嗖嗖”作响,无一例外的扑了个空,钻入护城河。

一人一枪,杀出司马家,于王家得神骏,杀出琅坊,杀出吴京,安伯尘虽落荒而逃,可他这一骑绝尘却让城门上的将士以及追赶而至的司马家铁骑呆立无言,许久没能回过神。

行千里战无胜,百败而不死(五)

一本清平卷,一柱鱼尾香。

男子捧卷而读,烛火摇曳,闪烁着,将男子削瘦的身影映在帷幕上,逼仄,狭窄,骨瘦如柴。

“先生,药来了。”

眉清目秀的小厮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手捧瓷碗,碗里是冒着泡的汤药。

从辎重营到帅营足足走了四五十步,夜风清冷,按理说这碗汤药该冷了才是,可直到现在还滚烫如火,小厮隔着木盘还垫了三层麻布,仍觉热手。

重疾用猛药,逼出人体潜在的元气,是为吊命之选,倘若喝完药剂还撑不住,大多一命呜呼。是药三分毒,猛药更是如此,提前支取元气是为大忌,很少有人会这么做。可端坐帅帐的男子夜夜吞猛药,也只有喝上那药,他的气色才会从惨白转成雪白,稍好几分。

魏国中人称他叫大将军,贴身小厮唤先生,而天下人则又给了他一个称号,墨雪骏。

墨非墨色,而是他平生好读书,喜欢舞文弄墨,算是天下虎狼中的异类。雪则是指他的气色,终年煞白一片,淡得几乎看不见五官,就仿佛一张薄纸。

纸如雪,墨含香,墨雪骏印辛印将军名动天下,非是因为他的文采风流。有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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