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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节(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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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是商家军把我从他们家的大牢里放出来的,可大伙儿知道我为什么进大牢吗?这不快过年了吗?我们家里还没有一点年货,我实在被逼得没办法,把他们家隔夜的马料偷了一点,乡亲们,绝对都是马头天没吃完的料,那知被马贺强这个老八蛋发现,硬是说我偷他家的马料,我说这些都是隔夜的小麦扔了可惜,马要不吃,就给我吧,我拿回去一家人也能过个年,他说他们家就是牲口吃的东西也比我甘贵,就是喂猪喂鸡,也不能喂我们。因此硬是要我陪,到我家里把家里剩的最后三斤黒面抢去了不说,还把我关进大牢里,说让我长长记兴。要不是商家军放我出来,现在我还关在牢里呢?”

商毅听完了这一大段半真半假的话,也不禁苦笑了一声,看来要是再批斗下去,还不知会说出些什么奇思妙想的话来,或许连半夜鸡叫也会出来了。

其实马大路说的大半都是实情,说马吃得比人还要好,实际上并不过份。在人们的印像中,马是食草动物,因此饲料也就该是青草或干草,其实不然。喂马的饲料主要还是粮食作作,如小麦、大豆、谷物等,因为马的消化系统功能不很强,饲料还要切得细细碎碎。同时还要补充盐和蛋白质、钙,喂马吃鸡蛋就是为了这个。吃草对马来说,只能算是副食。

越是好马,越是要细心喂养,商家军的战马几乎都是用小麦来喂养,当然是麦杆、麦穂都用,而且也同样要喂鸡蛋,有时还会喂点肉食和骨粉。由其是那一百八十多匹安达卢西亚马,用娇生惯养来形容,也一点不过份。因此马家这样喂马,虽然说奢侈了一点,其实并不算过份。

不过绝大多数的百姓并不知道内情,但本来这时他们的愤怒都以经达到了很高的时候,马大路的这一番话火上浇油,现在一听到马家连马都吃得这么好,愤怒自然更是到了无以加复的地步,也不知道是托儿们的骟动,还是百姓的自发,有人猛然带头大呼了一句,道:“打倒马家,为民除害。”

其他的百姓们听了,也逐渐把情绪转移到审判结果上。也都纷纷高喊道:

“打倒马家,为民除害。”

“杀了马贺强,为我们报仇。”

“把他们都杀了。”

商毅也十分满意批斗会的进展情况,心里也不得不佩服另一时空里的那些建立天朝的先辈们,这一招果然好使。见群众的情绪都被激历起来了,也非常顺从民意后站出来,宣布判处结果:马家以马贺强、马勇等三十四个民愤大的人,都被判以死刑。而马家其他的三百余人包括恶奴,家人、主要是马家养的团丁等等,全都被判以强制劳动改造。随后商毅下令,将判以死刑的人,立刻执行枪决。

百姓们听到了这一判决,又是一阵欢腾,批斗大会的气氛也达到了最高朝。

接着商毅又宣布,各村的人都受过马家的压迫,因此将马家查抄的财产进行分发,每户发放二石米,十两白银。如果人口在十口以上的,则发放三石米,十五两白银。其他的物资,也都分发了一些,除了马匹以外,其他的牲口则以村为单位,进行分发。

人民公社(上)

随后商毅又立刻趁热打铁,宣布在马家寨及其周边的十七个村子,成立人民公社。

其实人民公社制度,是商毅早在山东时,就以经开始构思的,在农村建立的基层组织制度。同时这也是打下马家寨之后的另一个重点工作,一但在马家寨的人民公社制度试点证明有效,就将作为以后自己的统制范围内的农村基层付组织制度。

在另一时空里,人民公社制度从1958年开始,到1985年正式取消,一共存在了二十七个年头,但直到商毅穿越之前,在极个别特殊地区,还保留着人民公社制度。

人民公社是以农村生产队为基础的生产经营模式,同时也是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既是农村的政权单位,又是农村的生产经营实体,公社实际取代了乡镇级的政权,而公社书记不仅要负责党务,还要经管工农业生产、民政等事务。

从后来的评价来看,人民公社制度的利弊都是十分明显的,从利的方面来看,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的二十七年,是中国政府有史以来对农村社会基层、农民控制最为得力的二十七年,中国古代近两千年的那种政权不下乡,由宗族豪强把持农村基层权力的状况,基本得以消除。而从弊的一面看,由于公社管得过多过宽,造成机构膨胀,体制僵化,而分配制度又过于平均,使社员生产积极性不高。使每个劳动力的实际农业生产率都在不断下降。越到后来,就越是明显。

不过从历史的经验来看,在天朝建立之初,百废待兴,经济发展缓慢,生产力水平落后,全民文化素质低下的时代,人民公社制度确实起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农村的初级医疗服务、普及教育、农业水利化、机械化等等都在这一时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只不过到了国家秩序稳定下来,生产力和文化素质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之后,人民公社制度的局限性也就一步一步放大起来。一直到了不得不取消的地步。

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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