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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凋零之美(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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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时,你会哽咽地唱不出来,但可以说出来,把声音低下去,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小简最期待的事情出现了,他看到冬子对过去的失望与离开,他决定再加一把火,让这个情绪与场景再保持一些时间。他点了一首三个人都会唱的的歌。

“朋友你今天要远走,干了这杯酒。忘掉了那天涯孤旅的愁,一醉到天尽头。也许你从今开始的漂流,再没有停下的时候,让我们一起举起这杯酒,干杯,啊,朋友。”

这本是一首告别的歌,唯其悲剧性,才更深沉。要让冬子动情,得适合他这种与过去恋情告别的情绪,而在这种情绪之中,可以找到三人的共鸣。

李雯告别了她的父亲以及她的家庭,小简告别了大学的同学以及过去的事业,冬子在跟他整个前半生告别,以及大家都要告别,那些幻想的青春。再见了,男孩以及女孩们,明天,我们就是男人和女人。

冬子和李雯不自觉地靠在一起,一起摇动一起唱歌,在那沙发上共鸣。而小简站在一边对着屏幕,唱着这首男女皆宜的歌曲。合唱有一种力量,它可以让你热血沸腾。

冬子的心一直一流浪,他在找一只锚,想系住自己的、那些美好的昨天。自己父母去世之后,自从被葛校长误解之后,他离开了容城,也就离开了过去那片土地。物质上的联系没有了,那就只剩下精神上的联系。

能够把这一切过往的美好联系起来的,就是于燕。今天晚上,于燕没来。或者说,于燕根本就没在这个地方,让冬子忽然觉得,过去的一切,真的真的,已经与自己的未来无关了。

过去的想象、理想、激情与生活,以及堆积在这种日子之上的滋润心灵与自信的一切,都土崩瓦解。

此时的冬子肯定没接触过佛经,过去心不可得,因为爱不可以重来。冬子那如此沉重的过去,需要一种告别的仪式感,就像送别一位朋友,需要用酒来饯行,需要用歌来吟唱。他读过李白的《将进酒》,也读过他的《赠汪伦》。

现在,他唱着送别朋友的歌,其实是在送别自己的过往。

没有真正哭过的人,走不出伤心。没有落下的花朵,迎不来夏。小简知道,此时最好的办法,让冬子的伤心更彻底一些,让他的热情更凉透一些。他才可能,甩掉过去的包袱,面对今天身边这些真实的人。

在这两曲唱完之后,冬子需要喝酒来起伏情绪。小简敏锐地意识到,需要一个好的伴奏,他找了一首日本的歌曲《樱花》,单纯的音乐,衬托出一种凋零的凄美。

其实,李雯对此时的氛围最开始是感到疑惑的。明明是来庆祝小简的生意开张,却变成了如此之悲壮的情况。刚才还在以陈冬的名义点歌,让全场鼓掌。而现在,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凄凉。

她也曾怀疑过,也许小简与冬子,在某些事情上没有告诉她。但是,这种怀疑,被自己的喜欢所打败了。她宁愿相信,只是三人一时共同,无意中触动了过去的悲伤。

她只要仔细一分析,就知道这里面有鬼。毕竟对小今晚的主人来说,小简遇到的,都是喜庆的事。第一桶金,虽然数额不大,但毕竟是个良好的开头。在这样良好开局的庆祝聚会上,唱着这种不搭调的歌,放着这种音乐,无论如何,是无法解释的。

明知道无法解释,却还是不愿意疑惑它,只是因为,此时,李雯也喜欢这种氛围。还是那句话,人们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哪怕没有任何一条理由。

人类的感情,总喜欢在与理智作对的过程中,寻找存在感。就像华筝与郭靖的十年,抵不上与黄蓉呆的一天。

感情因何而产生,这是一个单纯的生理学心理学甚至哲学都无法说清的问题,因为科学无法用理智的办法分析,所以才有它的独特性。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但是,赵本山却强调:人活着为了什么?为了一个情字。范伟因为这个情字,差点抽过去了。人一旦动了感情,理智就失去了作用。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共同,那种感染力与温暖度,会让你不顾一切地投入。

都是病友,要什么自行车?

情感是怎么产生的,这是个迷,就像华筝永远不理解,靖哥哥为什么倾心于刚认识的黄蓉。也许是本能?也许是某种神秘的力量?也许是人们常说的宿命。

众所周知,宗教般的情感,是最富有感染力的。就像李雯的父亲去世时,按死者为大的宗教,一群老男人们,坐在他的灵前,几天几夜,诉说着故人过去的好处,那一种感染力,那一种群体团结的氛围,足以打破人类对死亡的恐惧,足以给逝者亲人,以最大的慰籍。

人们在战胜自然困难的时候,最初时,只有自己的力量,肯定是弱者。人类没有雄鹰的眼神,没有豹子的速度,没有老虎的力量,没有野猪的獠牙。人类面对危险与恐惧之时,最有力量的武器,其实是集体的团结。依靠群体的力量获得的安全感,让我们成为一种记忆保留下来,成为感情的最神圣因素。

而此时,三个人沉浸在同一种音乐和情感中,虽然表面凄凉,但很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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