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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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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将人生引向绝地,引向毁灭。屠非从背包里抽出一把刀,轻轻摩挲着。

这是一把式样古朴的刀。刀长五十七厘米,刀把缠裹着金丝银线,刀身上面隽刻云雷纹,刀身近把处刻着四个篆体字——“陈胜自佩”。陈胜是谁?就是那位二千多年前秦朝末年因不堪苛政而率领劳夫揭杆起义的领袖,“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和“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两句话就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这把刀就是他的佩刀!

二千多年过去了,这把刀不知和多少兵器砍杀过,饮过多少鲜血,砍下多少头颅,到今天依旧锋利如斯。当年老郎中将这把刀传给屠非时曾当着他面用力一砍,就将一根拇指粗的钢筋砍成两截,而这刀刃上不仅没卷,甚至连一丝擦痕都没有。毫无疑问,这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

这把刀有三个奇怪之处。其一,它并不是一把完整的刀,刀身中部齐整折断了,断折处露出黑得发亮的茬茬,换句话说,这是一把断刀;其二,刀身通体乌黑,金属质地很怪,并不是通常用来制作刀剑的钢铁或者青铜合金,像是一种奇特的未知金属;其三,这把刀一旦跟鲜血接触,就会有一种奇特反应,原本乌黑的表面就会发出蓝光,无数根深红的血丝会浮现出来。老郎中曾告诉屠非说这把刀是他当年在一处山洞里得到的,对其传承来历一概不知,他给这把刀取了个名字——“嗜血屠刀”。

屠非用鳄鱼皮给这把嗜血屠刀做了个刀鞘,里面衬了一层薄铜片,他抽出屠刀,轻轻地用拇指肚在刀锋上刮弄着,心里权衡着自己究竟该如何处理这次刺杀任务。

屠非有极好的武功底子,而且他对格斗搏击有惊人的天赋。他参军入伍后仅仅训练三个月就达到了特种作战所需各项技能指标,六个月后他跟随分队潜入某国,成功捣毁境外某叛乱组织基地,他亲手射杀了五人,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随后他又执行了七八次任务,死在他枪下刀下的有二十七人。

从内心里说,他杀那些人并不好受。可是作为一个军人,他并不想去也不能去了解这些人是否是叛国者恐怖分子,是否有该死的大罪,他深知自己只是军队的特种杀人工具,他杀这些人仅仅只是秉承军令,无须承担任何杀人后果,非但无罪反而有功,一年半的军旅生涯,他凭杀人就立功五次,获得三枚军功奖章。可他也因为拒绝分队长要他开枪击毙受伤倒地的两名女人一名少年而受到过严厉处分。

杀了那么多人,他唯一感到杀人是件痛快爽事的就是那次他一脚踹死那个副市长儿子。那是一年半前他被部队处分后回家休假探亲,顺道去某城市看望了一个战友的父母,这个战友的老家朋友请他去夜总会喝酒。屠非酒量如海,那天他足足喝了三斤白酒,有了八分醉意,路过一个包厢时听到包厢里传来女人的惨叫,他推开门一看,看到那副市长儿子把一个服务小姐剥得精光,将啤酒瓶塞进她下体里,还用烟头烫这女孩胸脯。他见状大怒,冲上去一脚踹过去,酒醉中的他完全忘记了控制力道,结果这一脚就将这家伙给活活踹死了。

杀死这个人,爽是爽,可这种行为却是酒醉行凶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这时神秘的“公子”就出现了,他也就从军队杀人机器转变成了“公子”的个人杀人武器。

屠非至死都记得当年他和“公子”在电话里对话的内容:

“屠非,我把你救出来,你帮我做三件事,做完后我安排你去南美,给你新身份和四十万美金。如何?”

“我一个杀人犯能帮你做什么事?”

“你最擅长的是什么?在特勤部队干的又是什么?”

“杀人。”

“很好,我就是要你去杀人。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罪大恶极却逍遥法外的坏人,法律惩罚不了他们,那么就只有我们来动手把他们杀掉。嗯,你放心,我要你杀的那些人都是该千刀万剐的,你杀死他们绝对没有半点负罪感,相反,你还是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了大好事。”

“好吧,我接受,希望你也守信。”

“那当然,我们这是上帝的盟约,你屠非是上帝的执法天使,哈哈。”

……

这一切历历在目,似乎就在昨天发生,就在眼前。屠非第一次任务是刺杀某省毒品贩卖头子及其三名得力手下,第二次任务是潜入日本刺杀两名职业赌徒黑社会头目,第三次任务是刺杀某省高层贪官并将现场伪装成自杀。关于目标对象的背景资料都是“公子”的委托人提供的,屠非看了资料也觉得这几人该杀,三次任务屠非都完成得非常完美,他也杀得心安理得,可当他无意中得知那第三次任务中的对象并不是所谓贪官而是一位名声清廉为民做事刚正不阿的好官时,他心里涌出强烈的负疚,他怀疑“公子”的真实用心。

没错,他只是一个杀手,可他绝对不是屠夫,而且也绝对不能去沦落为那种祸国殃民不辨是非不明正义天理的杀人工具。屠非不能公开露面,就在那天他准备潜回老家看望一下哥哥,然后打算要“公子”实践当初的盟约之时,他哥哥却出事了。哥哥的事情非常棘手,人证物证口供俱在,至少要被判十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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