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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瑞秋的格林童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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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公寓。

回去的路上,莫妮卡威胁亚当和菲比不准将这件囧事说出来。

结果嘛。

自然是都知道了。

于是,又是一场笑闹。

男生和女生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钱德勒、乔伊他们一个劲的耻笑莫妮卡连这都看不出来。

菲比、瑞秋则是安慰莫妮卡并痛斥渣男的无耻手段。

“亚当,帮我看看,这样写可以吗?”

瑞秋逃婚后,先是找老爸解释,然后又找了前未婚夫解释,都以失败告终,最后在莫妮卡他们的劝说下,留了下来,准备做一个喜闻乐见的独立女性。

然后发现除了她,所有人都有所谓的工作,他们都要靠工作才能吃饭购物,这让她感觉很新奇,想要尝试找工作独立养活自己。

而因为亚当的存在,她第一个念头就是学亚当写小说。

话说,她是刘备的忠诚粉丝,看过诺拉·宾的所有书,当年在看到诺拉写的《爽在午夜》时,她满脑子都是要当一个作家。

不过从前在医生老爸的娇养下,她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逝。

如今,生活所迫,身边又有亚当这个知名作家的成功范例,找工作当咖啡馆服务生什么的,根本不存在的。

作家,有名有钱有地位,一点也不比时尚达人差,完全衬得上她的身份。

她,瑞秋·格林,当然要和偶像诺拉·宾一样,成为一个全世界闻名的女作家,她要写出她自己的‘格林童话’,想想都让她激动啊。

一切开头难。

她请教亚当。

亚当问她准备写什么类型的小说。

她想了想,不出意外,她想写她最喜欢看的那一类,也就是亚当作家路上的贵人诺拉·宾的颜色小说。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她是真的很喜欢这类小说,未来还被乔伊从枕头下翻出来过。

要知道,像她这个等级的美女,只要她想,难道她会缺实战吗?

在不缺实战的状态下,还抱着这种书看,不是真爱是什么?

于是,亚当将诺拉总结的写颜色小说的精髓告诉了瑞秋。

瑞秋如获至宝,开始窝在公寓进行创作了。

“这么快?”

亚当接过稿纸,数了数,密密麻麻十几页,不由惊讶道。

要知道,从瑞秋产生这个念头到现在,二十四小时都没有啊。

兴趣果然是最好的老师!

“瑞秋写小说了?”

莫妮卡等人一听,立刻将被骗泡这一节给抛掉,齐齐凑过来,和亚当一起看了起来。

“og!”

莫妮卡惊呼道:“瑞秋,我记得你不是说要写属于自己的格林童话吗?你确定这是童话?”

“你没看错。”

亚当一边看着瑞秋的大作,一边笑着解释道:“如果你看过原版格林童话,你就不会奇怪了。”

“不可能!”

“这怎么能一样呢?”

莫妮卡和菲比不敢置信的叫道。

乔伊莫名其妙。

读过大学很有文化的钱德勒和罗斯,则是露出会意的笑容。

格林童话是不断修订的,慢慢发展成现在的‘童话’,可‘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原版童话妥妥的暗黑风格,很yellow很暴力的那种,和瑞秋写的小说一样,都是十八禁。

“怎么样?”

瑞秋紧张的盯着亚当。

从前那些旖旎想法,在她知道亚当的恋爱观后,就彻底消失了。正常状态下,持着亚当和乔伊这类恋爱观的渣男,哪怕再帅,也让一大票女生望而却步。

“嗯,对于新手来说,已经算不错了。”

亚当想了想,先给了肯定。

新人嘛,都是需要鼓励的。

而且他也没说谎,短短一天不到,瑞秋这种既不是学霸,也从来没有搞过文字工作的纯新人,竟然写出了这么一大段文字,真的很不容易了。

“og!你们听到了吗?亚当说我写的不错!”

瑞秋捂着嘴,激动的环视众人。

“听到了。”

“瑞秋,你真棒!”

“未来的著名女作家,瑞秋·格林小姐!”

众人纷纷起哄,只有钱德勒表情有些不对劲,显然这让他想起了那个令他又爱又恨的著名女作家的妈妈。

“但是呢?”

菲比打断了这种氛围,看向了亚当。

“但是什么?”

瑞秋一愣。

“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先称赞,然后有一个转折啊。”

菲比一本正经道:“就像我们要和男人分手时,都会先说你是一个好人,但是我们并不合适。”

“……”

瑞秋无言以对,因为她觉得菲比说的很有道理,于是可怜巴巴的望着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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