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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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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人,他也不好替她擦拭,连忙叫她停下来,吩咐她骑慢一点。

玉姨娘刚刚放松了片刻,心中大是爽快,闻言点了点头,便驾着马来到了林敬之的身侧,并肩而行,那匹黑色骏马以前正是林敬之的坐骑,见到主人后,便伸过脑袋在林敬之的身上一阵厮磨。

从记忆中得知,这匹黑马出身地在北方大草原,是林敬之从马贩子手中买来的,不过当时黑马因为水土不服,得了重病,根本就没人敢要,所以价钱并不高,林敬之将之买回来后,亲自细心的料理,又请了懂马的兽医给开了药方,这才保住了黑马一条小命。

也正因如此,高大烈性的黑马才会认手无缚鸡之力的林敬之为主人。

郑剑秋第一次见到这匹黑马时,也是惊了一跳,这么高大健壮的马儿,就是在军中也是不多见的,不过他虽然喜欢,但也没好意思讨要购买,毕竟这等神驹,已经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了。

林敬之掏出锦帕递给玉姨娘,示意她把额前的细汗擦干净,才无意中发现,玉姨娘也不知从哪里找来了几个银环,自披风的领口处,往下扣了一排,使的那傲人的双峰,完全藏匿在了其中。

见状,他心头大乐,玉姨娘那充满魔鬼般诱惑的身材虽然很是能吸引男人的眼球,但她是自己的女人,当然是关上房门,只有自己欣赏的好。

被别的男人看到了,吃亏的可是他林敬之。

见林敬之望着自己胸前的银环咧嘴傻乐,玉姨娘隐在黑色面纱下的俏脸微微一红,随即,又想起了在马车上时,林敬之那无意间犹如抚摸的碰触,不自觉的,她就感觉胸前两点嫣红处传来一阵奇异的麻痒,然后全身,便似过了电流一般。

这种感觉令焦躁的同时,通体发热,四肢疲软,她鼻间的气息,也是渐渐粗重了起来,她很想避开林敬之的眼神,但每每过不了多久,便又会忍不住,本能的瞥过来一眼。

林敬之可不知道自己在无意间,已经撩拨的玉姨娘春心躁动,他只是很满意玉姨娘如此重视自己意见的举动,嗯,虽然平日里像座冰山,但比表面上不卑不亢的唐郁香,却是乖巧了许多,他前几次习武挨鞭子,还记着仇,想要打玉姨娘的屁股解恨呢,于是心头软了软,决定日后执行家法的时候下手轻一些,并且由最初想好的五十下,降为三十下。

坚城,流洲的省府,面积比洛城大了近五倍,人口众多,单是城里的百姓,就突破了五十万,若是再算上周边的农户,绝对不少于一百万。

在坚城,有两个封疆大吏,一个是掌管流洲内政的正四品大员,知洲田机,另一个,就是从四品的宣威将军,郑胜。

自古以来,文官与武官就不和,矛盾异常的激烈,文官以研读过圣贤书,自视为圣人的弟子为傲,看不起只懂得耍枪弄棒,满嘴不是打,就是杀的粗俗武官,认为他们不通教化,而武官则视文官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儿,挂在嘴边最多的话,就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在流洲的情形自然也是一样,郑胜的官职虽然比田机低了一级,但二人一文一武,互不节制,所以他并不惧怕田机,另外,在朝堂上文武官员也是互相看不对眼,就算是田机暗中上奏折打他的小报告,也自有武将替他说话。

当然,这文武官员虽然暗地里不合,但明面上还是要顾忌三分的,不然一上朝堂就针锋相对,那金銮殿就变成菜市场了。

郑府内,郑胜坐在书房的椅子上,看着长子让手下护卫捎来的书信,皱眉不语,信上说,儿子想要与十四岁就高中举人的林敬之结交,让他能帮忙劝说一番。

林敬之的事迹,他是听说过的,也知道这个年少有为的才子曾许过誓言,不再踏足仕途,长子的这个请求虽然很不好办,但他也觉得长子的想法有几分道理,既然是才子,而且又这么年轻,若果真能回心转意,将来定然是前途不可限量。

现在趁其还未发迹,就劝说一番,与之打好关系,对将来长子的仕途,定然有莫大的帮助,当然,如果林敬之是死脑筋,就是不回头,那他郑家也没什么损失。

‘只是自己该如何来劝呢?’将书信缓缓的放在桌面上,郑胜抚着黑须,陷入了沉思。

等林敬之的车队赶到坚城,已是到了申时末,郑剑秋原本想要直接请林敬之进府的,但林敬之想了想,还是摇头拒绝了,现在的他赶了大半天的路程,身上又是汗又是土的,哪里能直接跑去宣威将军的府上坐客。

在坚城,林家除了有不少的店铺外,还有一处较大的院落,平日里没怎么住人,只有一个管家领着十来个下人留在这里打扫房间,整理院落中的花草树木,林敬之与郑剑秋在半路别过,约定好晚上去郑府坐客后,就直奔这间小院。

小院的管家姓刘名山,已经得到消息主子要来坚城访客,而且自得到主子要去宣威将军的府邸里坐客时,还收到一个纸条,上面吩咐他立即派人把这件事情散播出去,好让那些负责打听林家消息的耳朵暗线,去回禀给他们的主子知晓。

不敢涉足朝堂的理由

林敬之与郑剑秋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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