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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3-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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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开心张昱瑋是这种人,这是陈若初脑海第一个浮现的想法。

桐希太善良了,个性也是软软的,需要一个能替她挡下强硬、无理要求的人在,并且对待她时能收起在外保护她的刺,只用柔软的心去拥抱女孩。

她遇到了,所以她很开心。

有些事,陈若初一辈子都不想让桐希面对,因为害怕自己在过程中妥协,然后丢下她一个人。

陈若初甚至害怕父母让她这辈子不许再靠近她,害怕他们会把这件事,告诉桐希,让她离自己远一点。

她很懦弱,她并不敢大声反抗。

喜欢女生、喜欢同性是绝对错误,这种想法在陈若初的脑中不断提醒着自己不该去爱上一个女生。

永远记得那时还在探索着这个世界的奇妙和尚未发现的新奇时,她迎来第一道斩钉截铁的言论,那时小学六年级的陈若初,第一次觉得大人并不像自己所认为的那般,尊重、包容、友善。

奶奶带着她和弟弟两人穿过图书馆的一条小路,准备要和爷爷会合吃晚餐,途中经过的两个男人让那时的陈若初视线停留许久,因为他们交扣着双手,举止比一般男生的互动要亲密许多,她好奇着两人的关係,直到奶奶一声令下要她转头别看,弟弟也被她那一声喊急忙收回视线。

「他们是不是再一起啊?」

那时的陈若初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女生能牵女生,男生为什么不能牵男生呢?

「他们是同性恋!不好的!」

奶奶那副嫌弃厌恶的表情,像是看到什么骯脏丑陋的东西,高声警告着自己合弟弟别学。

用着周围人都听得见的音量说着:那样是不正常的,是错的。

「可是他们是互相喜欢吧?」

那时弟弟说的话,才让她觉得自己的想法还是正常的。

「对啊,喜欢就在一起,怎么会是不正常的呢?」并且想要反驳。

「哎呀!你们两个傻瓜!就是喜欢和自己同性别才不正常啊,根据人的基因就是雄性和雌性做结合才会有下一代,才会有你们两个啊!;还有古人讲究阴阳结合,男人是阳、女人是阴,只有这样才能互补,形成一个圆——」

「所以喜欢跟自己同样性别的人就是怪人嘍?」

「不管是男生喜欢男生,还是女生喜欢女生,都是不行、不正常的——同性恋就是神经病!脑子出问题才会喜欢跟自己一样的人。」

那时听到除了震惊就只剩下不知所措,陈若初只知道自己是由心不认同这种说法,但奶奶是长辈,她无法再继续反驳。

反正这些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那时陈若初是如此篤定着。

直到,她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本以为开放的社会其实并不如自己想的那般,台湾已经是于亚洲国家相对开放的社会型态,可同性恋能正大光明走出来证明自己的机会,却只有电视转播的同志大游行。

然而这些却被家里人宣扬为,妨碍社会风气、一群神经病、甚至「邪教」这个词都用上了。

电视台播着,看着那些上街证明自己的他们或她们,对着镜头说着惹人热泪的话,陈若初却觉得格外的讽刺。

她看着碗里的菜饭沉思,或许自己真的成为了他们口中的神经病、疯子、异类。

但是只要不说就会没事的,她暗自下定决心。

一辈子,绝对不向家人提起。

所以我给不了任何的承诺。

人们都说肯定是不够喜欢、不够爱,所以才没有勇气去向家人坦白,去面对。

但只有自己知道要跨出那一步有多难,谩骂、责怪、怀疑,不再被谁需要,害怕未来周遭出现的间言间语,她害怕,也害怕和她一起背负前行的人,总有一天会将这一切怪罪于自己身上。

陈若初能做的,仅仅只是自私的把这份心意告诉她,然后看着她去爱着下一个人。

她坐在后座倚着窗,试着让耳机里的音乐能盖过两人一路上的欢闹,闭上眼睛假装因路途劳累而睡去,感受阳光照在脸上的温热,她不禁问起自己,为什么要让自己来瞎搅和这场本就不会「公平」的旅行,换一种说法就是,为何要来让自己糟心呢?

到了民宿,张昱瑋在柜檯和服务人员登记入房,桐希则跟着陈若初跑到民宿外的小庭院,欣赏着附近的街道风景,远处广场传来的吉他声,配上歌手雄厚的嗓音,用着邵族族语哼唱着她没听过的曲子。

「啊~天气真好!」桐希挽上她,将头靠在肩上。

「老实说,有点热。」

「让你戴帽子你不戴,我行李箱还有一顶等等拿给你。」

「跟你一样的?花边大草帽?」

陈若初嘴角掠过一丝笑,承受着桐希往自己手臂的又拍又打。

「喂喂你什么态度!这帽子明明很好看的!」说着她仰起头,手指抚过帽缘,嘴角擒着一丝笑意,「肯定是我的美貌才搭得住这顶帽子~」

「张先生知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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