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1 / 2)
那时太忙,他也太自信,总觉得时间还很多,而且这种话题总不好突然提出,反正他一定能和自己的伴生雌虫活到两百岁,最后两个老头子在夕阳下慢慢回忆曾经也挺浪漫的。
再后来,就算想说也没有机会了,他们分离得太过突然。
……
听到这个问题,银发小哑巴左右看看,发现没有其他人后指了指自己,茫然眨眨红眸,好像没听懂什么“以前”。
黑发少年笑了声:“听不懂也没事,你这个情况,出去了也不知道还记不记得这里发生的,所以,就当听个故事吧。”
他看向照片上的女人,那张脸是和幻境里分毫不差的美丽。
“她叫唐焰,焰火的‘焰’。”
…………
……
……
唐焰其实一开始叫“唐艳”,这是她那对一辈子没出过大山的父母托村里唯一上过小学的老瞎子取的,后来她自己念了书,不太喜欢这个字,就给自己改了名,从此不管到哪儿,自我介绍开口第一句都是“我叫唐焰,焰火的‘焰’”。
她是一个相当有主见的女孩,改名时的那股决然几乎伴随了这一生。
刚勉强念完初中,父母便不打算再让她读书,收了彩礼就将她许配给山里另一户人家,她表面答应了下来,安安分分的,然后在某天晚上偷摸着窜上了一辆路过的货车,夜色狂奔,就这么去了外面。
唐焰是幸运的,因为美丽,还有一股城里姑娘少见的灵气,被歌舞团负责人看中收作学员,仅仅几年就努力从预备学员拼到了转正,连最严苛的老师都要夸一句“这小姑娘对自己够狠”。
一次大型晚会,原定的领舞突发阑尾炎,场子底下的大人物不少,一众预备虽然嘴上都说“可以”,但惨白的脸全是“不可以”,负责人正发愁的时候,一个不在预选行列的小姑娘忽然站了出来。
“你没有练过这一段吧?”
“不,”那双眼,野心勃勃,“我全都练过。”
那一夜,穿着红裙的女孩惊艳了所有注视的眼。
……
说到这里,唐修齐似乎想起了什么,拉开抽屉,果不其然找到了一本相册,翻开递了过去,小哑巴双手捧着相册,看得很认真。
“好看吗?”
小哑巴点点头,用亮亮的红眸表示真的很漂亮,也很震撼。
一连好几页,都是女人起舞的照片,肉眼有极限,并不能察觉舞蹈中瞬间动作,但摄像机却能完美抓拍到那些细节,一静一动,一舞一旋,舞者将自己的灵魂和生命全然灌注进去,若能让观众察觉一刻,便是莫大的荣幸。
唐修齐去看过女人在舞团倒闭前的告别演出,也是他看过的唯一一次,那时他坐在台下,偌大的表演厅中只有零星几个观众,可女人依旧跳得极为认真。
她化了最全套的妆,穿上最好看的演出服,长眉妙目,裙裾飘飞,踩着节拍婆娑起舞,越旋越快,越跳越急,和风骤雨齐来,全世界仿佛都在这支舞蹈中倾倒。
演出结束,刚上三年级的十岁小男孩看见周围的观众都在抹眼泪,他看不懂台上女人的舞蹈,只摸了摸自己的脸,才发觉早已泪流满面。
恍惚间,他第一次清楚明白,自己的妈妈,原来真的会飞。
……
……
时代进步,人们的娱乐方式增多,更有外来流行歌舞的强烈冲击,传统歌舞的没落几乎是必然,但这不是才刚刚一夜成名的唐焰所要担心的,那时她还年轻,美丽而富有野心,却也具备少女的天真烂漫,每天最烦恼的是要如何体面拒绝无数鲜花与追求。
她知道有不少人都是冲着她的美丽而来,但心中却依旧存在一个梦——
如果真的有一个人,忽略皮囊,不把她看做欲望的载体,而能更关注她的精神世界,自己是否就能获得一份灵魂契合的爱?
于是那位风度翩翩,谈吐优雅的周公子入了她的眼。
和只想着欺负她、占她便宜的男人比起来,周栩实在太不一样了,他会教她英文,送她《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原文本,告诉她遥远在异国大不列颠的沃里克郡曾有位名叫“莎士比亚”的剧作家,写下了传世的《十四行诗》,然后轻声地念。
——我或许可以将你比作夏天,可你尤比它温婉也比它美丽。
她坠入十四行诗的夏天。
后来才明白,所谓的上层社会,所谓的大人物们,和身边用语言和眼神来意淫她的流氓并没有什么差别。
……
……
当那个气质出众的女人来到她和周栩的温馨小屋,唐焰只感觉到一阵深深的窒息,女人称不上有多出众的相貌,可骨子里的优雅却和她完全不在一个世界。
并没有像狗血小说里那样大吵大闹,女人反而拉着唐焰细细打量了一番,眼里满是喜爱——一种对漂亮小宠的喜爱。
她说,谢谢你在外面照顾我的丈夫,我也不介意多你一个这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