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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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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 十分经典简约的款式,鞋跟并不太高,大约只有八公分, 上脚的舒适度已经很可以了。

从小, 陈骁就听他母亲说过:高跟鞋是她的战靴,穿上高跟鞋哒哒哒走路的声音和气势能够让她倍感自信。

陈骁不知道楠楠是不是这样想的, 但是他希望楠楠面对自己的时候,不用穿‘战靴’,保持最舒适的状态就好。

他将拖鞋的鞋头冲着自己,放在楠楠身前。

路楠的脚不胖不瘦, 脚型很好看,在灯光下和冷灰色的皮革形成明暗对比, 更显脚背泛着玉白色的光泽。

他敢保证, 自己提出这个提议的时候, 绝对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只是他低估了这样一双纤秾合度的脚对他来说,有多大的视觉冲击力。

其实,这不是陈骁第一次看到路楠的脚了。

别误会,他没有什么封建残余思想, 只是作为人品端正的人, 陈骁根本就干不出对着异性除脸以外其他部位久盯的事儿。

上一次是阴差阳错、多事之秋的三年前国庆节,他们), 当时他更多地是关注路楠的情绪,眼神扫过对方的纤细的脚踝和笔直的小腿,很快就移开目光了, 并没有太在意这些。

可是后来明白自己的心意之后, 白晃晃的脚踝就和他偷偷保存的那段楠楠在飞翔大型品鉴会上跳舞的视频一般(75章), 成为陈骁夜深人静之时不停回忆却无法戒掉的糖,翻来覆去地想、颠来倒去地看。

为此,他甚至一度怀疑自己是否是个变态。

现在,出于对对方的尊重以及为了避免自己可能会失态,陈骁挪了挪身子,侧身对着楠楠,将右边的肩膀送到她左手边方便她搭着,至于他的眼神,早已在做完这一切的时候移开,看向旁边的几块地砖。

路楠无法,只好轻轻搭上他的肩膀——虽然她相信自己的核心力量,单脚站立一分钟都绝对没问题,不过大庭广众金鸡独立、足下乱蹬地换鞋,实在是有些不雅观。

她将手搭在陈骁右肩的时候,碰到了对方的锁骨,隔着t恤手心贴着的皮肤也是滚烫的,还看见他的胸锁乳突肌(虽然名字挺那啥但是部位绝对是正经的)突然紧绷了一下。

【反应这么大?如果不快一点,我怕……会出事儿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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