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节(2 / 3)
他们回来了,一共打了三只野兔,两只野鸡,收获很不错!他们一共七个人,差不多够吃了。
原本他们满可以白天在镇上时干脆把鸡鸭肉之类的荤菜也一块儿打包了,晚上只要热一热就能吃,说可以在野外找食不必花这个钱的是秦霜。倒不是真的舍不得那点钱,主要是刚出发头几天的时候每次露宿野外都是吃现成的,吃完了以后一晚上直到睡前都无所事事,实在是,太无聊了!还不如晚上张罗的时间久一点,全党打发时间了!
本来她和阿辰是夫妻,要是做点有助消化的运动倒是能打发时间,偏偏赶路的不只他们俩,住客栈还能做做运动,露宿……还是安分点吧。
沈均从前来回于两仪县和盛城时都是准备足够的干粮对付着吃,这次还是第一次尝试着露宿野外时现做现吃,最初很是不能适应,不是吃不惯,下厨的可是秦霜,那味道绝对堪比五星级大酒店的大厨,比起这里的御厨应该也差不离,他主要是不习惯……宰兔再鸡,开膛破肚之类的工作。
先放血,野鸡拔毛,兔子扒皮,用刀捅开肚子把里面的脏器都拿出来再做清理,场面颇为血腥,胆小的不适应的都会觉得不太敢多看,尤其放血的时候野鸡格外地活泼,会乱动,血会和天女散花一样到处喷,沈均第一次自己动手的时候整张俊朗的脸都被盆的血呼啦,直把秦霜他们笑得腰都差点直不起来,不过一回生二回熟的,经过半个月的适应,沈均已经能很好地一只鸡一个人从头到尾处理得很干净。
一行人当中也就沈均和小五最初处理猎物麻烦些,其他人都跟秦霜一块儿特训过,野外生存训练还能没有怎么处理猎物吗?三两下三只野兔就被他们收拾好并且按照她的要求都切成了小块。
秦霜这次出门是真打算边玩边走的,所以带的东西里不只有锅,碗筷,菜板菜刀都带着,做饭的家伙事儿相当齐全,七个人也只有她手艺最好,其他人只会些简单的,如沈均则干脆什么都不会,只能帮着切切菜或看着做上的汤。
半个时辰后,今晚的晚饭才全部做好,分别是土豆炖兔肉,香辣兔肉,大盘鸡,还有个抹了蜂蜜的烤鸡,最后是一大锅的蔬菜鸡蛋汤,主食是馒头和包子。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吃,但看着摆在面前的散发着浓郁香味的热腾腾的菜色,沈均还是不由地感慨:“这次出门可算得上是我最享受的一次了。”
秦霜把满头和包子分给他们,自己也拿了一个,随口道:“享受点不好吗。”
沈均用筷子夹了块香辣兔肉,道:“好是好,只是感觉还是有点别扭,大概是不能适应吧。”因为从前从没想过赶路还能这么享受,所以不适应。
有同感的还有他的小厮小五,这人一边认同自家少爷的说法一边抓着香喷喷的烤鸡吃得没工夫说话,当然一般时候身为小厮他也不怎么参与他们的谈话,就像合欢和白术,这俩人只要没有秦霜或阿辰主动嘱咐或询问什么,一整天也未必会说一句话,最初小五还怀疑过他们是不是哑巴。
阿辰美滋滋地吃着秦霜递给他的一块烤鸡腿,啧啧道:“那是你以前太不懂得享受了。”他们能这么享受还不是都托了他媳妇儿的福?要是没有她,估计他们也只会买些干粮热一热就凑合了吧?
秦霜道:“又不赶着投胎,露宿野外也不代表就不能吃些好的啊,一晚上的空闲时间还不能给自己弄点好的犒劳一下自己?人生到这个世界上可不只是为了忙忙碌碌的过一辈子,更是为了尝尝美食,看看风景,享受享受生活,好好地体会一下生命的可贵,世界的美好,尽可能地善待自己。”上辈子她的确错过了很多享受生活的机会,大多数的时间都用来接活儿赚钱,不赚钱的时候就昏天暗地地睡觉休息,休息够了继续接活儿周而复始。
那时候她是怎么想的?想着等到赚够了钱就‘退休’,解散了佣兵团或者把团长的位置交给别人,好好地享受一下没有血腥没有杀戮的平凡日子,只可惜,没等她来得及享受,已经嗝儿屁了,还来到了这个落后的古代。
既然上辈子没能享受,这辈子自然不可能再一次错过,可不能想着什么赚够了钱再享受,钱这玩意是永远赚不够的,还不如边赚边享受,日子过得才能更舒服。
沈均被秦霜的话说得有些发怔,许久才摇头笑道:“这种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阿辰闲闲道:“凡是总会有第一次,最重要的是得学着点!”
沈均好笑地说道:“我下次会记得学着点的。”不管怎么说,这样的赶路方式的确比从前要精彩有乐趣的许多,像他一开始连鸡都不会宰,打猎也不擅长还是被秦天教了两招才逐渐上手,被喷了满脸的血当天更是做了一晚上噩梦,在梦里被拔了毛野鸡拼命地追直到被吓醒。
可现在,每次猎到猎物,再把猎物处理得干干净净他甚至还会升起发自内心的自豪和满足,那种感觉前所未有,也说不出地畅快,如果从
快,如果从前他赶路时也能体会这些,大概生活确实会经常精彩许多吧?
细想起来,也许前面的二十多年,在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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