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37节(3 / 4)

加入书签

的责任,现在找到了,顶多算工作失误,但是如果因为孔雀的问题导致酒店形象受损,而影响了营业,这责任就大了,这个人觉得自己确实担不起这份责任,于是就跑回去找经理了,不管经理做了什么决定,有了什么后果,他不需要担责就行。

这次换了是经理来,做经理的果然比下面管事的要有气派得多,也精明的多,沈洛那一手忽悠的功夫还派不上什么用场了。

“你们买孔雀,又有什么目的?”对方一副谈生意的姿态。

沈洛说:“能有什么目的,说救命你可能不信,我说增加医院人气你会信么?”

这经理还颇有些狐疑地看着沈洛,沈洛的医院以前也只是听说,根本没什么交集,利益上也没有什么冲突,所以沈洛这样的做法,让经理更加摸不着头脑。跟职场上的事情打交道多了,事情突然简单起来的时候,反而有些不敢相信了。

沈洛说:“我们买走一只孔雀,对你们酒店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损失是吧?我也没有听说你们酒店以孔雀菜为招牌菜,说明孔雀做菜根本不是那么受欢迎,对于你们来说,反而有些鸡肋。卖给我们,就当是卖给客户了,账面上平了,说法也好听,损失更是无从说起。对大家都好,你说是不是?”

经理的眼神更加幽深了,谁说这小老板不会做生意,这账一笔一笔算的很清楚嘛。

这事情确实是没什么好多谈的,沈洛出的价也不低,于是在经理的做主下,孔雀卖给了医院。

交了钱,写了收据,沈洛拿着收据,看着孔雀,久久默然无语,他这是在做什么?给自己找了个爹回来?麻蛋,买回这只孔雀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又不能送养,以后还得天天养着,吃自己的喝自己的,简直是没事找虐么?

李春喜见沈洛神色复杂的看着孔雀,就犯嘀咕了,这老板是怎么回事,刚刚还为孔雀据理力争,现在看着孔雀又好像要吃掉它一样,老板难道是双重人格?

李春喜还真是跟着郑嘉美学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呢。

孔雀倒是好养,野生孔雀会吃山里的果子之类的,还有一些小虫子小蛙之类的,养殖的孔雀就以谷物为主食,有时候也吃点水果之类的,肉也能吃,但是吃的不多,沈洛不会给他吃生肉,怕有寄生虫,孔雀也就显得有些兴趣缺缺了,面包虫倒是一个很好的肉食,可是沈洛哪里舍得花那么多钱天天给孔雀吃面包虫?想得美!于是孔雀大部分时候只能够吃素了。

所以孔雀的伙食跟鹦鹉们也是差不多的了,倒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孔雀一般生活在温暖甚至炎热的地方,沈洛也觉得奇怪,这孔雀竟然不畏严寒跑出来了,现在就天天窝在医院里不出门了,医院里天天开着空调,室温还挺高,这家伙就跟母鸡抱窝似得,找了个温暖的地方窝着了。

郑嘉美和李春喜一直想看的孔雀开屏一直没看到,沈洛觉得很好理解,没有母孔雀,人家开什么屏啊,又不能跟他生蛋蛋。

对于孔雀,鹦鹉的接受度是最高的,估计是觉得就是一只长得比较绚丽比较大的鹦鹉把,其他的动物也是花了好一段时间才慢慢接受的,刚开始的时候,孔雀走在医院里,其他的动物都自动让开一条道儿的,孔雀还挺骄傲,觉得自己太漂亮,所以把大家都镇住了。真是自恋啊,故事中常把孔雀写成自恋的动物,也不是没有原因哒。

粉丝们对孔雀的热情还是很高的,到现在也没什么人把孔雀当成宠物养啊,一个是气候限制,还有一个是因为孔雀不能像鹦鹉八哥之类的,不能说话,也没什么养殖的乐趣了,而且养孔雀也需要挺大的地方,最好是带个庭院的房子,可是在如今房价超高的时代,大家能买得起房子就不错了,买得起带庭院的房子,那是土豪,而正好土豪的生活不是一般人能够了解的。

而沈洛则觉得,应该跟孔雀这东西拉便便的习惯有关,鸟类直肠很短,所以自己控制不住拉便便,沈洛家的鹦鹉大部分时候都是停在鸟笼架上的,到处拉的情况倒是不多,只有孔雀这家伙,窝着的时候就算了,走来走去的时候就弄得医院到处都是便便,谁能够接受这样一只宠物?

温暖的冬天

医院里有了孔雀,确实是又吸引了一批粉丝,连邢老爷子都跑来看稀奇。

其实如果邢老爷子想要自己养一只孔雀,也不是难事,蓝孔雀可以私人养殖,比老虎好弄多了,但是老爷子好像没什么兴趣,就喜欢养个鹦鹉,所以家里鹦鹉也很多了。

大喇叭的孩子沈洛也见过好几回,说话说得贼顺溜,也不知道是大喇叭教的还是谁教的,反正肯定是继承了大喇叭的语言天赋就是了。

上次老爷子自己还繁殖了蓝紫金刚鹦鹉,在沈洛的护理下,蓝紫金刚鹦鹉顺利的孵出了两只小鹦鹉,这在蓝紫金刚鹦鹉中很难得,蓝紫金刚鹦鹉的繁殖比灰鹦鹉要难一些,蓝紫金刚鹦鹉就算是有两枚蛋,也会尽力照顾强壮的那一只,对于比较瘦弱的那一只会忽略一些,导致一胎成活两只的不多见。

邢老爷子承诺将活下来的那只小的送给沈洛,沈洛也受了,毕竟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