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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少年心事(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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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以后,来艺术楼a区天台,有事。”

纸条上的字迹十分娟秀,最后落款的名字对傅岑来说有些微的陌生。周围人声鼎沸,傅岑再次确认了一下纸条上那个名字——

孟娴。

傅岑是在十六岁那年和孟娴认识的。

准确来说,是十六岁那年的夏末。

傅岑的母亲颜萍在他十五岁时和丈夫离婚,然后迅速改嫁给了他的继父苏怀仁。

苏怀仁在云港市任副市长,没费什么力气,就把成绩差到离谱的继子塞进了市重点的实验班。傅岑也从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一跃而起成了副市长的半个儿子,和苏家的一儿一女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入学第一天,孟娴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上台做优秀新生演讲,傅岑就坐在他的位置上昏昏欲睡。开学几周,班里的同学大多数都混熟了,男生成群结队地打篮球,女生叁叁两两牵着手接水上厕所,傅岑连自己周围坐的都有谁还没分清楚。

更别提孟娴。

如果非要问起来,他可能模糊说得出一些自己对她的印象,譬如——“大考小考都是第一名的班长,人缘和脾气都很好,管理班级的能力也不错。”

仅此而已了。

成绩每每倒数、性格淡漠的傅岑在班里完全像个透明人一样,和挺受欢迎的好学生孟娴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交集。

他浑浑噩噩地在本不该属于自己的地方混着日子,混了半个学期以后,在某天收到了这张让人意想不到的纸条。

彼时云港已经入秋,教室外比楼层还高的杨树叶片泛黄,空气中带着些干冷的味道。

起风了。

纸条被傅岑团成团随手扔进了桌斗里,他并没打算按照纸条上写的那样去找孟娴。这样类似的纸条,傅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少年虽沉默寡言,性格也有些怪,但无论如何掩盖不了他清秀好看的眉眼,以及在这个年纪比起同龄人都出众许多的身高。

虽然孟娴看起来不像是那种轻易就喜欢上谁的小女生,傅岑想——但他也还是没空赴约,因为他的猫丢了。

已经丢了两天,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那是傅岑最后的“财富”,他孤身一人,只剩下那只猫陪着他。

那是学校里的一只流浪猫,奶牛色,才五个月大。安静乖巧,经常出没在艺术楼附近。他每天都去喂它,有时也抱着它去琴房练琴。

他虽然是没人要的,但他的猫不是。

那天放学以后,他又仔仔细细地把学校的每个角落都找了,还是没找到——可能被保洁或保安撵出去了,也可能被哪个坏小孩儿掳走了。

父母离婚的时候他没有难过;母亲带着他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家庭,在苏家被那父子叁人当成空气和随意讽刺的对象时他没有难过;母亲辱骂他是个不争气的拖油瓶时,他也没有难过。

可是相依为命的猫丢了。傅岑蹲坐在艺术楼的角落里,被绿植牢牢挡住整个身体,他一声不出地,抱膝蜷缩直到太阳西沉。

不知过了多久,他耳边响起了轻微的脚步声,然后视线里出现一双洗到发白的帆布鞋。

“喵……”

仿佛惊醒一般,傅岑猛地抬头——才孟娴就站在他面前,怀里抱着他那只猫。

…………

这是傅岑第一次来艺术楼的天台,以前他只是过来练琴,除了琴房没去过其他地方。

孟娴的秘密基地很简陋,楼梯通向天台的小房子背后,一个简易折迭的凳子,一个软垫,还有一个小笼子,里面放了一盆奶——所谓盛奶的小盆,其实就是个扁形的罐头铁盒做成的。

“以前没有笼子和奶盆的,堆堆来了以后才有的。”孟娴稍微整理了下地上随意放的几本书,傅岑只来得及看到一些不认识的英文和数学符号。

他后知后觉,“堆堆……是你给它取的名字吗?”

他还没有给猫取名字,因为不知道取什么,也怕取了名字感情更深厚,以后不能在一起了会很难受。

“嗯,”孟娴的目光投向傅岑怀里的奶猫,“最近艺术楼后面总有人打架,那些人看见它就非打即骂,跟他玩儿下手也没个轻重,我就把它抱上来了。”

原来……她写纸条约他过来是为了猫。

“你怎么知道猫是我的……”

和这只猫之间的联系,一直以来都是他一个人的秘密,艺术楼这边人迹罕至,他和猫在一起时也从来没碰到过谁。

那孟娴又是怎么知道的?

孟娴低头翻看自己的书,抬了下眼皮示意傅岑看天台西侧的栏杆,“早在你和堆堆没来过这儿的时候,我就在这里练英文口语了。因为想进学校的模联社团,参加竞赛可以竞选保送候选人或者拿奖金。喏,我每次站在那里背书,都可以看到你在楼下和猫玩儿。”

傅岑微怔,好久都没再开口。

他一直以为他是孤独的,结果冥冥之中,有人一直在某处注视着他,某种意义上,这大概也算是一种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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