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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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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的路上,白锐见到了其他的精灵们,或者按照他们自己的叫法,木族人。都被蜂子“招待”过了,躺在地上除了眼珠和眼皮,再也没有能动弹的部位了。

除去菲卡纳斯,倒地的有十一个人,其中八个都背着方形的草筐——编织得比茅部落还精致,可是装的东西最多只有圆草筐的三分之二。而且这些草筐的颜色各种各样,显然是草筐的主人自己染的色。当然更惹人注意的就是那些木族人本身了,无论男女,身材相貌都能堪比现代的超模。而当他们都长发披散的躺倒在地,那看起来很有些色色的滋味。

趁人之危的事白锐不会做,可是多看两眼他觉得还是无妨的,不过他脚底下并没有停留,很快速很干脆的和猎星离开了那个“美人地带”。

“你喜欢那样的?”

当看不见木族人,他们对白锐来说就无所谓了。如同现代在马路上看见的模特海报,很漂亮很美,正常人顶多买一本杂志回家打手枪,而不是对模特怎么样。

“他们很漂亮,你也有喜欢的?”白锐很无所谓的说,哥们间总会谈论这些,尤其让白锐放心的是,猎星就算喜欢异性,也不会因为白锐和他谈论同性,而对他们的友情和亲情造成什么不利影响。

“……”

猎星忽然加快了脚步,白锐笑着追上去,拍他的肩膀:“走这么快做什么?害羞了?”

猎星深吸一口气,脚步慢了下来,他无奈的看着白锐:“你……最喜欢的是谁?”

“其实包括菲卡纳斯在内,他们长得都差不多。最喜欢的,大概是他们里年纪最大的那个吧。”

木族人都是金发碧眼,都是白皮肤,身材都很棒,可就像白锐说的,他们都是一个类型的,长得都很类似。如果把菲卡纳斯扔到他的同族中间去,白锐和猎星想要认出他来,也得依靠他身上的淤青。

“为什么喜欢年纪大的?”

“因为我就是喜欢年纪大的。”白锐穿过来之前快三十了,到这里七年,已经三十多了。有的人年纪越大越喜欢年轻的,白锐觉得自己大概有点恋父情节,他从青春期的时候,就喜欢比自己年纪大的。吸引他视线的是老师,而不是同班同学。“现在这把年纪”,他更青睐成熟型的。

“我也算比你年纪大的吧?”

“哈哈!就两岁而已,算什么大啊。猎星,你可别想我叫你哥哥。怎么了?生气了?”猎星站住了,整张脸绷紧,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呼吸变得很粗重,胸膛的起伏剧烈得让白锐忍不住把视线集中在他的胸大肌的线条上,以至于喉咙有点干涩。强制自己把快黏上去的视线揭下来,白锐笑闹着搂住了猎星的肩膀,“别这么生气,我叫你哥哥行了吧?猎、星、哥、哥。”

“我觉得我有一天会被你气死。”

“啊?都叫猎星哥哥了还生我气?难道让我叫你猎哥哥,或者星哥哥?牙都酸倒了。”

“别说话了,我们快点去茅部落吧。”

“好~好~对了,我们的路线是不是茅部落那边泄露的?”

“应该不是他们,毕竟无论结果你答应与否,出卖我们都对他们没什么好处,茅收和茅巫不是……你早知道了,还问我?”正说着,猎星一扭头,发现白锐看过来的表情虽然专注,但完全不是专注在他的问题上。

“不生气了?”

“还能怎么气?”

“不气了就好。”白锐笑眯眯的,心里暗想着,青春期的小孩子真是随便一点事情就喜欢生气——他的这种想法如果被猎星知道了,大概会在气炸了的同时,把他揍成猪头……

剩下的路程再没有什么意外发生,到了茅部落,茅收和茅巫一如往常的把他们接近族长住的粽子房里。不过,在知道白锐的来意后,他们的笑容就立刻收起来了。

“不行。”作为茅部落的族长,虽然茅收经常把茅巫气到腰子疼,可在重要的事情上他还是很能把持得住的。如果说原来猎部落的猎斧把习俗、规则之类的放在嘴边上,其实给他的各种利己行为裹上一层说得过去的伪装,茅收就是真真正正的按照规矩办事。他这样的“死脑筋”,才是最难以说服的。

“说说看。”

“茅茅!”

就算不是第一次听见茅收这么叫茅巫,但每次白锐都得强忍住笑喷的冲动——果断的反差萌啊!不过想想他自己的名字,白锐又哭了。难道做个好大巫的前提,就是有个囧名字?可是猎茅大巫的名字也不囧啊。

茅巫的额头上鼓起了一块井字形的青筋,他对白锐和猎星两个人咧嘴露出一个更像牙疼的笑容,拽着茅收走了。只是一会,他们救回来了,茅收一改刚才的愤怒,现在笑得见牙不见眼。

“你们可以只带走人,不送回来。但只有一个条件,把所有人都带走。否则你们要带走一个,就必须得留下一个。”这话时茅巫说的,茅收就在一边不停的点头,好像茅收还说了点什么,但他笑得合不拢的嘴让人完全青不清楚他在说什么。

“……”其实类似的提议茅收和茅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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