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 / 3)
走了三个月了,可见这牛车的速度是有多慢。
唐越跳下车伸展了下身体,颠簸了三个月,他觉得就是体质再好也经不起这种折腾,三个月啊,足够他坐飞机绕地球好几圈了。
老大爷的背已经驼了,干活却很麻利,他从牛车上把他们吃饭睡觉的家伙都搬到土地庙里,扫出一块干净的地方铺上草席,然后用石头垒了一个简易的灶台。
他们这一路很少能在城镇中过夜的,多数是走到哪算哪,能有个土地庙或破茅屋歇脚已经算很好了,风餐露宿简直是家常便饭。
唐越这一路边走边看,也发现了这个叫南晋的国家是真的落后,而且地广人稀,他历史再不好,也大致能分辨出这个时期与魏晋南北朝相似,远不到后来唐宋的繁荣与昌盛。
“郎君,土地庙后面有一条河,河水还算清澈,您是否要去洗漱一番?”老大爷怀里抱着一捆干柴走进来。
唐越眼睛一亮,立即跳起来就往后跑,他这一个月一直处于迷糊状态,加上高烧后身体不好,连洗澡都没洗几次,身上早就臭了。
他跑到河边,踹掉破烂的草鞋,脱掉已经看不出原色的麻布衣裳,立即跳入水中。
被暴晒了一天的河水温温的,包裹着身体说不出的舒适,让唐越情不自禁地呻吟了一声。
把身上的污垢搓干净,唐越把自己那身破抹布一样的衣服放在水中清洗,上头经年的污渍光靠清水根本洗不掉,这让向来有洁癖的唐主任很郁闷。
可惜他这一个月来都没见过皂角之类的东西,那老大爷洗衣服都是拿棍子敲,也亏的这个年代的衣服够硬够厚,才能经得起那样的敲打。
把衣服拧干扑在大石头上晾,唐越光着身体坐在岸边,趁着最后一点光亮,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水中倒映出来的人影。
用唐越的审美观,这少年长的只算一般,丢到现代的大街上估计没啥回头率,好在身高还可以,至少有一米七五了,按这个年纪还能再长长,估计能突破一米八。
全身的肌肤呈小麦色,还算光滑,只有一双手因为常年劳作有些粗糙,老茧一个挨着一个。
唐越自从上了大学学了医,就很注重保养自己这双手,不管是握手术刀还是摸骨,都需要靠手感。
医院里的护士还开玩笑地说:唐主任的那双手完全可以做手模了,应该买个保险什么的。
唐越将双手浸泡在水中,这样能软化表皮的角质层,只要时间长了,手掌上的老茧会慢慢脱落的。
等到了那个所谓的家,有条件可以弄点药水来泡,当然,没条件也可以创造条件。
一条鱼从他手边游过,尾巴扫过他的掌心,有些痒,唐越浑浑噩噩了一个月,这才想起来他已经一个月没吃过鱼了,每餐都是老大爷准备好了他往嘴里塞,根本什么滋味都没尝出来。
既然回不去了,总不能虐待自己的胃,除了洁癖,挑食同样是唐主任众所周知的毛病之一。
费了不少劲才抓到一条鱼,唐越把鱼用稻草捆上,穿好衣服往回走。
土地庙里,老大爷已经生了火,正在烤一只野兔,唐越以前没注意,这会精力集中了,才发现这大爷的厨艺估计还停留在初学者水平,肉烤的一面焦一面生,可亏得他吃了一个月。
“我来吧。”唐越坐到他身边,想从他手里拿过烤肉。
“使不得使不得!……郎君身份尊贵,怎能做如此低下的活!”老大爷避开唐越的手,一脸惊慌地看着他,就差跪下来求饶了。
唐越手顿了一下,眼睛一眨,露出一点悲伤说:“这些活我以往也是常做的。”
他想起了自己最艰难的那段日子,实习工资低,他要租房要吃饭,吃不起太好的食物,可偏偏他的胃金贵,吃不了大排档的东西,只好变着花样做给自己吃。
老大爷知道他的身世,也知道他吃了十几年的苦,安慰道:“郎君以后是要大富大贵的,那些都过去了。”
唐越不置可否,他还不知道原身的父亲把他接回去的用意,按理说,一个被忽略了十几年的私生子,如果没有利用价值,肯定是不会中途认回去的,要认回去早认回去了。
不过以他目前的情况,有一个富贵的家族依靠总比一个人两眼一抹黑强些。
半文盲的穷光蛋
眼看那只兔子被烤的面目全非,唐越实在看不下去了,问老大爷要了刀,提着自己的鱼去河边处理。
背后还传来老大爷焦急的劝诫声:“郎君,鱼不好吃,刺多无味,还很腥。”
唐越头也不回地摆摆手,准备用自己的厨艺震撼一把这个古人。
他将鱼刮鳞去肚,清洗干净,然后找了根干净的树枝串上,见岸边有他以前吃过的野菜,便摘了一些洗干净塞进鱼肚子里,然后才提着鱼回到土地庙。
“老人家怎么称呼?”唐越近一个月来第一次正常的和人沟通。
那老大爷有些紧张,将兔子肉递过来,拘谨地回答:“奴唤山。”
唐越心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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