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3)
乡下的粮食收上来三百文一石,到米铺里就要翻上一倍,少则六百文一石,年岁稍微不好一点的,能到七百文光景。
而这来回运送的运费,因着清溪镇周边种粮人家多,路途也多不过天,少则一天半天的也就到了,不至于将粮价拉高成这样。
林羡自小在城里住着,并不清楚乡下的事情,如今一听,又是吃惊又是心疼钱。
“也没什么办法的,我们自个儿又没办法到城里来卖,米铺那些人不许的。”
老汉说完这句,从身边拿起一根小竹条,往老牛身上轻轻一挥,牛车重新缓缓行驶起来。
这到底是一个不足轻重的小插曲,一会儿就给两人忘到了一边。等捡完柴火回到家里,正是日头升到半空中阳光最热烈的时候。
林羡带着林靖将柴火铺成开来,后给鸡喂了一把外头摘回来的野菜,后煮了一点清汤面,拌了点辣酱吃了个满脸汗珠,同林靖对看一眼,纷纷因为对方狼狈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
对于林靖来说,日子从来没有一刻比现在更加轻松惬意了。
下午要收拾出来的房间已经有些年数没有人用,林父还活着的时候,这房间是作为他的书房外加一些古玩器具用,后来他病重,古玩一类多被典当买了,只剩下一些祖父辈就从京城里带过来的书。林羡只取了几本她娘曾经教过她的来读,其他的杂书都放在一边落了灰尘。
今天都要收拾出来。
林父少年时,家里虽然已经中落,但还是当成半个少爷来养,于是养成了点收藏的癖好,房里的书架上虽然卖了些,但也还留着几样稀罕玩意儿。
林羡先取了钥匙将房门上的锁打开,后让屋里通了通气,才带着林靖进去。
书架和书桌自不用动,房里也有一个炕头,与主屋里的床相比较显得有些狭小,一个人睡着恰好。
林羡将里头的书都收拾出来,一本一本的用干布擦拭过去,起初都是诗词典籍一类的书,后到几本便显得玄妙些,有说药理的,有草药的,各式各样均有详解。
可这都比不过最后一本来的让人咋舌。
林羡捧着那本厚厚的旧书,看着毫不起眼,封面上也只两个字《馥郁》。
她隐约跟着想起来,祖父家里在京城开过的铺子,那个曾经名动京城的铺子,叫的就是这个名字。
☆、
“杏仁一两,天花粉一两,红枣十枚,猪胰三具。”她默默念出来,将这个稍稍简单的方子一笔一划的记在了纸上。
林羡花了两天认真的将书颠来倒去的看了三遍,除去中间许多物品不细知其药用,或者有些字还不认识,倒也看懂了个七七八八。
《馥郁》这本书上,记载的就是曾经林家祖上钻研出来发家的许多秘方。这曾经价值千金的书册,竟就给这么仍在角落里,一放不知多少年。
林靖站在一边,仔细的看着林羡从书上抄下来的这个方子,后拿着一根细细的树枝,在沙盘里比划书写,偶尔问一句,“这个是天,天空的天吗?”
写的对林羡就点头,不对仔细纠正,告诉林靖正确的书写是什么样的。她本就有心先教林靖写一些字,一开始并没有立刻将这件事情提上日程,却不想林靖听了她曾经练字的方法,转头自己就去外头找了沙子和树枝,练习的很是刻苦。
以一天学习十个字的进度,如今已经会写不下三十个字,照这么下去,林羡这个半吊子也不多久就没有什么好教给他的了。
院子里,老母鸡的窝终于还是给林靖弄到了墙角里。好在小鸡崽子已经褪去了刚出生时软趴趴湿漉漉的模样,如今浑身嫩黄色的绒毛,叫声清脆的成天跟在老母鸡身后满院子转悠。
“今天要出去一趟,”林羡写了几个字,将家里最后一张白纸用完了,她又探头看看一边认真练字的林靖,“在沙里练习完了,还是要在纸上练一练,握着毛笔靠的是手腕的力道,不用纸笔亲自练习是写不好的。”
另外还有一个事情。
“我想将那个方子里的材料买回来试一试,”林羡揉了揉自己的手,冬天里到底冷,洗衣做饭多了,双手又没有其他滋润,难免露出粗糙的模样,看着很不讨喜。
“我和你一块儿去。”林靖立刻放下手里的树枝站起来,“免得阿羡碰上坏人。”
他说的一本正经也很真心,却让林羡扑哧一声不带恶意的笑了出来。
不过说话的时候也很顾及到林靖的心情,“有劳阿靖体贴。”
她一向是很温和的人,对着外人几乎没有一句失礼的地方。然而林靖看的出来,那不是林羡最真实的情绪。
她最真实的情绪,比如现在,说话的时候圆圆的眼睛里会带着几分狡黠,很灵动好看,整个人仿佛闪出耀眼的光芒来。
小太阳一般,散发着融融暖意,光是看着就舒心的很。
这样的阿羡,只我一个人的,林靖此刻不无得意的想。
平时出门的时候少,一出门自然要采买齐全的好。林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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