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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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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孟婼问朱思思,“你们认识多久了,怎么认识的?”

朱思思显得很不好意思,看看何千帆,见他用眼神鼓励自己就笑着说,“伯母,我和千帆上学期就认识的,因为是一个学校经常碰到,自然而然的就相互喜欢上了。”

孟婼点点头,“也是年轻人相吸引很正常,你好像比千帆大一点吧?”

“大两岁。”朱思思诚恳的说道。

“妈,您不要为难思思。查户口似的,你想知道我告诉您就好。”何千帆遗传到了孟婼身上的护短。

何千帆在学校也是小有名气,虽然才大一,身高已经逼近一米八的个头,长得也俊。去年刚刚入学的时候就被一年级的同学们评为他们c大金融系的系草。

虽然他为人低调,有时候显得很冷,但是也挡不住那些面对他冒粉红泡泡的女孩的注目。

哪怕何千帆再愣懂,他也是个正在长大的男人,他也有属于青春期男孩子的躁动。喜欢一个人很正常,他一直以为自己是那种对爱情会很迟钝会无动于衷的男孩子。

他喜欢篮球,喜欢旅游,喜欢骑马,也喜欢打游戏……

从来没想到过有天会喜欢上一个女孩子。

从初中到现在上大学,他没少收到过女同学递过来的纸条、小礼物之类的,甚至还有收到过几次玫瑰花。但是他对那些班上的女生都不怎么深刻。

他记得在高中毕业同学聚会的时候,他气哭了一个有点印象的女同学,原因是他不知道那个女同学的名字。那个女同学当时就哭了,说,“何千帆你的心到底是怎样长得,我给你写过十几封信,还在逸夫楼下被你拉着不放当做道具拒绝过女生,还为了你跟其他班上的女生打架……”

他当时完全没有印象,他收到过的情书,第一封是记得的,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他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封情书中间抄了一首徐志摩的诗歌,当时就被里面的一段‘我是天边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这一句给恶心到了。

后来的后来他再也不对那些感兴趣,他把不时在书页里,书包里,书桌上的那些拥有漂亮封面的信封给直接丢进街上的垃圾桶。

有人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还真有这样一个道理。

去年寒假考试前他到图书馆温习功课,突然发现时间有些晚了就走的急,刚刚出门就跟一个女孩子撞了满怀。

当时他也没怎么注意那个女孩子的长相,只知道她的声音很小很好听,好像是一张娃娃脸。之所以能记住这么多,完全是因为她脚上的一双高跟鞋把他的脚给踩疼了。

晚上回家脱开鞋一看,哇,好家伙,脚背上淤青了一大块。

后来在上大课的时候,他也会碰到她,而且刚好是和他的位置挨着的,她看着他的眼睛跟他打招呼,会对他笑。他被笑的莫名其妙,然后一脸不解的看她,她指了指他的脚。

她那个可爱的动作,瞬间让他明白了。哦……原来是她。脚上已经不疼了,只是还有浅浅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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