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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王座 第70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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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搬来不少东西,下午在图书馆,杨阳展开宣纸,兴致勃勃地旁观轩风信手挥墨,这个朋友写得一手娟秀清芬的楷体和潇洒自在的行书。

因为出生书香门第,母亲又是文艺少女,轩风从小练习毛笔字,写得一手精湛的书法,国画也颇有造诣,杨阳跟着她学过,这会儿,也练起笔来,因为这和冥想一样,有镇定心神的作用。

“席恩?”帮她们研墨的昭霆瞄见常来借书的祖先。

抱着书经过的黑袍法师驻足:

“写毛笔字?”

“咦,席恩,你知道?”杨阳一惊后,反应过来:废话!席恩在地球待了二十年,在欧洲就住了十六年,先掉落的地点是明朝时的中国。

不过她本来以为这位大佬实用派的性格,不会关注这类文艺类的修养。

席恩却很有兴致,星辰般的银眸也亮了一下。

虽然那时意外落到一个低魔世界,丧失大半施法能力,还有个神经病魔族在后面追,但是他不能忍受自己成为文盲,还是短期内学会了各种地球文字。

最初教他中文和书法的……法师瞥了眼黑眸直冒小星星的后代,轩风长得和她的祖先柳如眉有些相像,气质也非常相似,只是眼角少了一颗泪痣。

他在地球娶的第二个妻子有这样一颗痣,据她说是「爱哭」的位置,她的名字也是出自一首词。那是个言笑吟吟的青楼女子,虽有这样一颗痣,却从不哭泣,只有在他娶她的那一晚,眼眸里隐隐有泪光的影子。

她的能歌善舞,才情美貌,风流婉转在他身上毫无用武之地,但是她细心体贴的陪伴,常让他感觉舒心。

为他泡茶,研墨,一笔一划地,教他学写毛笔字。

时至今日,那些记忆突然分外鲜活地浮现出来,席恩至今记得,她握着他的左手书写的触感,执笔的力量,柔软中富有芳草般的勃勃生机,还有她对他说的话:“曼卿之笔,颜筋柳骨”,“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看她写字和作画,真的有泼墨造物,笔下生花的神奇功力。

“那!你写给我们看看好不好?”昭霆蹦跳起来。

席恩有点赧然:“我写得不好。”杨阳知道他不是谦虚,黑袍的为人有一说一,温言道:“书法要靠长时间勤学苦练,长久不温习,肯定生疏了,不如试试?”席恩停顿了一会儿,走了上来。

他毫无高人的自觉,就算会当众写出一笔臭字,听杨阳说得在理,自己也想巩固一门过去所学的技艺,就毫无顾忌地拿起笔。

一看他的手势,轩风和杨阳就知道他是练过的,还是行家教授,连下意识挽袖的动作,都犹如行云流水,压笔有神,身姿笔挺,目光专注。

跟在圣贤者身后的法师和元素使都和昭霆一样,伸长了脖子观看。

因为受到当年召唤法阵沟通两个世界,法则紊乱的影响,魔导国历来使用的就是中文的繁体,所以众人看得懂。

小楷。

初学者的常用字,杨阳不意外,尽管席恩的字只能算工整,但是想到他的练字时间,还是非常了不起了。

而且,看字迹,风骨铮然,虽然有模仿的秀丽却构架严谨,任何一笔都不落败象,运墨的浓度气象万千,即使生涩,还是显出了执笔人的本质。

这就是书法,这就是中华文化,杨阳赞叹,对故乡升起满怀家国情豪。

无论出生如何,她就是地球人,就是炎黄子孙。

奇妙的,欠缺审美的地狱之主也能感受出这种字体的形体美和特别的风骨,大概是当年结发妻子的教导,一个字一个字充满耐心和形象的叙说,和她那下笔如有神,出口成章的风采。

本领没丢失,又想到学好了可以回头教喜欢艺术的养子,席恩心中愉快,轻轻搁下笔。

写的是人名啊。轩风利眼看破,在心底给祖先点赞,哪怕席恩这种不解风情,在爱情上极为迟钝和笨拙的男人,一样也被那位女郎攻克了一点,这段经历和这个人,都在他心中占有一席之地,这就是她们中华文化的魅力,也是她家祖先的魅力。

嗯,还真是值了。轩风磨着地狱之主又写了一幅字,再送给他自己的书画,看到他珍重地收下,开心地收起了有自己名字的宣纸。

这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太阳和暖、微风送爽,窗外的喷泉水波如纹,天空云朵的倒影明丽,令人心旷神怡,胸怀舒爽。

因为这个小插曲,中城卡萨兰带起了书法热,也因为五位救世主少女的影响,地球文化也在另一个世界,润物无声地传扬开来。

回到始源之海,魔法之王继续养女儿和学习研究的生活,不过从书法获得灵感,他在幻想海重新塑造了神秘这个神职。这也是他从神印想到的,众神的前额都有神印,既是花纹也是抽象的符号,就像神力和神格的具象化。用类似的方式,他可以让宇宙的一切本质显形,化为实质的存在。

席恩若有所思地凝视手中繁复瑰丽的银色符文,重塑奥古诺的神职成功,印证了他的推想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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