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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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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算上在娘胎中待的一万年,我修炼了十万年,现在还是下位神中期。秦阳,你呢?修炼了多久?”尼可问道。

“六千年。”秦阳道。

“六千年,在神界都还没有出娘胎。你真是一个天才。伟大的鸿蒙大神创造了一切,你应该感谢鸿蒙大神。”尼可惊讶道。

秦阳发现神界的人,对鸿蒙大神都特别虔诚。

顿了顿,尼可又道:“我发现鸿蒙大神在创造万物时,对人类有些偏心。”

秦阳道:“何以见得?我们人类,寿元很少,一百岁就算长寿。而且处在最低的能级。”

尼可道:“可是人类的智慧和神族几乎没有两样,人类的模样和我们神族几乎一模一样。还有,人类一旦学会了修炼,就变得强大了,你像你,能从最低的能级,跃迁到三十八级,以后说不定还会提升。普通的妖兽,绝少能飞升到神界来的,能飞升到神界的妖魔,多少都有一些生界生灵的血脉。”

尼可的话让秦阳深思起来。

看到秦阳突然陷入沉思,尼可呵呵笑道:“秦阳,你在想什么?”

秦阳道:“我在想你刚才说的话,我觉得你说得有道理。”

倒霉的哨兵

尼可的话,使秦阳想到了格物术。他在仙界已经将格物术修炼到了十层,已经达到了格物术的顶点。不过,秦阳认为格物术还可以发展。只不过,他一直没想找到方向。

刚才尼可的话,却给了他一些启发。

人类就是在认识自身,改变自身而逐渐强大起来的。但是,即使到现在,人类所包含的秘密,秦阳也没有完全搞清楚。秦阳相信对自己的了解越深入,改变就会越大,改变越大,就会变得越强。

秦阳认为格物术也应该从对外部世界的探索,转移到对自己的求索上,真正做到心外无物,俱备万物,横绝太空的境界。

秦阳想到这里,神念一动,神念渗透到三百六十个中千世界中,将格物术的修炼方法,分别传给了中千世界凡人界的十个人。

尼可是一个闷不住的人,过了一会,他又忍不住对秦阳说道:“秦阳,你猜我为什么会主动参加这次战争?”

秦阳道:“你不是说过吗?为了加快修炼速度。”

尼可笑道:“那你猜猜,我为什么要急于提高修炼速度呢?”

秦阳道:“不是急于报仇,就是看上了某个女子。”

尼可激动地拍了一下秦阳的肩,开口说道:“知我者,秦阳也。我看上了一个美丽的女子,她是个中位神。所以我要尽快地提升修为境界,使我能配得上她。”

秦阳笑道:“这战争进行了几百年了,早些时候你干什么去了。”

尼可道:“早些时候,我还没看上那女子啊。”

……

神界的三十天后,血金奔龙在一座山峰上停了下来。二个小队的人离开了血金奔龙,就留在这座山峰上,补充人个山峰上损失的人员。

最后秦阳他们这个小队,也被送到了一座山峰,秦阳等人从血金奔龙的腹部出来之后,血金奔龙重新变成了一个金甲卫士,然后金光一闪消失得无影无踪。

秦阳他们驻守的这个山峰名叫灵初峰,是属于万疆山脉的一个山峰。灵初峰上有一个哨营,原来有三个小队,负责以灵初峰为中心的十万里山峰的警戒。

听明白任务内容之后,秦阳等人脸色都变得很难看。

灵初峰哨营的所有的人,都分别驻扎在灵初峰周围的一个山峰之上,目的是及时发现紫幽城的军队穿插到后方的举动。

但是紫幽城的军队往往都是隐身潜行,都是差不要要接近哨兵时,才会被发现。有的哨兵还得及报警,报警之后他们也会被马上赶来的紫幽军杀掉。

有的哨兵来不及报警,就已经被杀了。不过哨兵的死亡,本身就是一种示警,因为发给哨兵的传讯珠上,通过哨兵滴血认主后,只要哨兵一死,传讯珠就会自动向负责后方防守的二个师团发出示警。

毫不夸张地说,哨兵就是活靶子,活警戒。哨兵的死亡率是极高的,比正面作战的部队还要高。

灵初峰的这个哨营,一共有三十个人,在一年时间就殒落了十个。

秦阳的被安排在距离灵初峰一千多里的无名山峰的一个哨所。

下位神的神识,如果是在仙魔妖界,覆盖几个星域也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在神界,却只能散发到体外一二里。秦阳比普通的下位神神识要强一些,他的神识可以散发到五里左右的距离。

但是即使如此,这点优势根本不够他保命。因为对方既然打算穿插到后方进行小规模的偷袭和滋扰,必然会派出精兵强将,通常都会派出数十名,上百名中位神以上的强者来实施。

当哨兵的都是下位神,他们发现那些偷袭者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活命的希望。当哨兵能不能活命,靠的就是运气,只要偷袭者不从自己的跟前经过,那就是运气好。

秦阳当兵,本来是打算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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