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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姥爷是盗墓贼 第69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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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的。

“去,去看看那家伙死透了没有!这应该是条蝰蛇,跟外边那些一样,只是这东西已经成了精,需要靠着黏血池中的人血来供养,刚才没了血,它就失去了养分。”马瞎子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说道。

马程峰可丝毫不敢大意,小心翼翼地跃过那条不知是死是活的白蛇,捡起自己的长剑,转身回来,一剑下去把那巨大的白蛇头颅就斩了下来。

“刚才不知道是死是活,现在肯定是死了。”他淡淡说道。

“妈的,马程峰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你……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尊老爱幼啊?你竟然先救常小曼?老子腿脚不利索不知道啊?”气的马瞎子一通狂骂,把他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

“我擦你祖宗的!你个小畜生!早知如此老子不来帮你好不好?老子一个人云游四方岂不快哉,你个没良心的小瘪犊子……”

“嘿嘿……瞎爷,您骂就骂,可您别骂祖宗成吗?您都说了,一笔写不出两个马字来,我的祖宗就是您的祖宗啊,您消消气,听我解释!”马程峰虽然性格古怪,可面对这么个倔老头他能说啥?确实也是他不仗义。但刚才那一幕实在没法在第一时间做出准确的判断,平心而论,常小曼是他最亲近的人,比命都重要!

“你……你个臭小子!!!老夫打死你!”马瞎子举起盲杖就打,可马程峰这脚底下功夫可不是吹的,你个盲人想揍人家揍的着吗?追的他上气不接下气,连个毛都没碰着。

“行行行,算你有种!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哎呀,我错了还不行吗,您就消消气,下次肯定不会了,您老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我不救谁也得先救您呀?”嘴上这么说,如果再给马程峰一次机会,他毫不犹豫的还是会选小曼。

常小曼问他说前辈,为什么这条蝰蛇没有了那染缸中的血它就会死呢?

“我说了,这不是染缸,这东西叫撵血池,这东西在前朝时候是一种酷刑,后来到了乾隆爷时候,华夏一统,再无战事,才逐渐取消了这个酷刑。”马瞎子说。

清朝早期的确是有这么一种酷刑,不过史书上并不叫什么撵血池。也不知道是不是满人入关后被汉化了的缘故,这残酷的刑具灵感来自于汉人传说中的地府极刑。地府中有个大磨盘,那磨盘是磨人用的,把人活生生撵成血浆和碎肉。当然,这都是后来人们为了吓唬那些恶人幻想出来的。

鬼帕

清朝宫中也不知道是谁,发明了这个刑具,它好像是个大缸似的,但缸底下边全都是一排排锋利的尖刺。 把受刑犯人扔进去后,直接盖盖,盖子下边同样也是布满了这种金属尖刺,然后逆时针旋转上边的盖子,您想啊,上下全都有这种尖锐的金属刺,中间压着一个血肉之躯。这么一转,没几圈,里边的人脸骨头渣子都不带剩的,等打开盖子一瞅,基本上就是一堆碎肉和鲜血了。

这就叫撵血池子。

不过酷刑到这一步还没完呢,还有更狠的。不过人都化作一摊血水了,对他肯定是没啥惩罚了。这种酷刑最极限的是对犯人亲属的精神折磨。

据记载,如果犯人真的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磨死他后,这撵血池屁股后边有个塞子,拔去塞子后,死人的血肉也就淌出来了。然后再用死犯人的血液和碎肉一起染成一块红布,再用这红布制成袍子给犯人的亲属穿。

必须要穿,你不穿就是杀头的大罪,而且要穿就是七天,七天内你连脱下来都不行。您说说还有啥是比这个更狠的?所以说,封建社会不灭亡天理难容!

马瞎子告诉他俩,这撵血池跟古时候的刑具有些不同,有人提前在这里边养了只蝰蛇,这蝰蛇从小就一直泡在血池子里生长,浑身充满了死人的血气,邪性的很,它不吃肉,只喝血。把猎物拽回撵血池后,可以用它自己的身体活活把猎物勒死。

撵血池中的这些血液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了,它永远都不会蒸发,因为里边的蝰蛇没有死,蝰蛇用它自己体内的寒气稳固住了血浆,人血中又混合了它体内的毒液。

这毒液本身就带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再有猎物被它拽回撵血池,泡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再度腐蚀成心的血水来供养它。

原来这东西已经被改良成了一个防盗墓的装备。但是刚才马程峰明明看到董鄂妃就跟美人洗澡似的在里边朝自己媚笑啊?那她呢?她不会化成血水吗?

“马程峰你别不信,你自己去好好瞧瞧,绝对没有女人的尸体!”马瞎子断言说道。不是他能掐会算,因为女人的血和男人的血是两种气味,一阴一阳差别很大,马瞎子刚才没有嗅到这撵血池里有女人的气味。所以才敢这么说。

马程峰凑上前去,脚底下踩着猩红的鲜血,探身往撵血池里一瞅……撵血池里的液体已经全都从被他遭开的缺口中流没了,最下边还残留着一层碎肉和骨头渣子。除此之外连一根女人的头发丝都没有。

“这是怎么回事?我刚才真的看见那女人披头散发地趴在染缸中看我呢。”他惊道。

“还有,这也不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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