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409节(2 / 7)

加入书签

中国古代的官员大体都有三个称号:一个是品级散官,也就是所谓的几品官员,如宰相是当朝一品,知县是七品等,虽然从晋代实行了九品中正制以后,历朝都使用正从九品做为品级散官的标准,不过在每一品里又分了二或三等,因此实际的等级往往都有四五十级,明朝的官职是文散官三十一级,武散官五十二级,而每一级都有一个相应的名称,这就是品级散官。

第二个是实际的职务,如内阁首辅、各部尚书、巡抚、知府、知县等,当然每一个职务也都有相对应的品级,一边来说,做官都是重职不重品,只要是职位好,占一个肥缺,品级差一点都没关系。

第三个就是勋爵,其实在唐、宋、明时期,勋和爵是两个概念,在明朝开国的时候,设了文勋十级,分别为左、右柱国、柱国、正治上卿、正治卿、资治尹、资治少尹、赞治尹、赞治少尹、修正庶尹、协正庶尹,武勋十二级分别为左、右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而爵就是人们熟知的公候伯子男五爵,虽然都有相应的品级,但都属于荣誉称号,但按一般的习惯,是重爵不重勋,到了清朝,才将勋爵合一,不分文武,统称为爵,当然在官员封爵之后,除了荣誉之外,相应也会另外增加一份俸禄,因此历代以来,官员也都以封爵为荣。

虽然品级散官、勋爵制度,并不是官员最关心的事情,但也有必要制定出来,而且中华帝国毕竞建立了一种新的政治制度,比如说国会的议员,到底应该怎样算才合适,另外有了品级,也就能制定相应的俸禄制度,这就是关系到每一个官员的切身利益了,因此只有确定了官员的品级,整个官僚体纟才算是真正的完善起来。

不过商毅并不想把官职制度弄太复杂,因此取消了散阶官的名称,只设了正从九品,同计是十八个等级,相对应的职位来说:内阁首相为正一品,副相为从一品,内阁大臣为正二品,各部长,以及省长、直辖市市长为正三品,省会市市长为正四品,一般市长为正五品,县长为正六品、乡长、镇长为正七品,和明朝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县长由七品升到了六品,不过在县以下还有一个乡镇级,因此这样的改变也说得过去。

国会的品级设定为:国会的议长正一品、执行议员正二品,候补执行议员正三品,普通议员,从正七品算起,每出任一届议员,可以晋升一品,一直升到正四品,因为国会是三年一届,可以无限连任,因此一个议员干得好的话,连任个四五届都没有问题。

司法部是和内阁大臣平级,以下的部门也依次类推,另外如中科院院士、工程师等一类的技术职称,也都有相应的品级,最低为七品,最高为三品,只有军队的军衔,不可品级挂钩,单独另算。

而勋爵制度,商毅也将勋爵合一,只设公候伯子男五爵,每个爵位内又分了上中下三等,一共就是十五个等级,不过只有皇室才有权力受爵,而且受爵的对像可以是官员,也可以是平民,甚致是外国人也可以,但军人必须退伍之后,才能授爵。

当然有少数的重要官职,皇室将会授于相应的爵位,如内阁首相、副相,国会议长都会授伯爵,内阁大臣、执行议员都会授男爵,而军人在退伍之后,也可以根据军衔,获得相应的授爵。

但和中国历代的王朝不同,中华帝国的爵位与品级无关,没有额外的加俸,也不能世袭,不过在受爵之后,皇室将会颁发相应的勋章,走到那里都可以佩戴,因此爵位其实完全就是一个荣誉称号,并没有任何的实质意义。

官员的俸禄和补贴,中华帝国在建国的时候就制定下来了,不过当时的官职就不完善,因此俸禄也制定得很简单,一共就分了六七个级别,而补贴也比较随意,当然这也和帝国的财政一直都比较宽松有关,而且现在官员的数量也不多,因此也没有必要在官员的俸碌上过于苛刻了。

中国古代的官员俸禄,以宋朝最高,在后世有人计算包拯担任开封府府尹的时候,一年的俸禄加各种补贴,折算成铜钱,可以达到二万一千八百七十八贯,折算成后世的货币,由于古代现代的购买力标准不一样,因此大约在六百万到二千万之间,但无论怎样算,都可见宋朝的官俸是相当高的,而且当时的老包还不是宋朝的最高官员。

而明朝的官员俸禄却是走的另一个极端,是中国历代最低的,一个一品官员的年奉,也只有一千四十四石,而七品知县的年俸,只有九十石,在明朝的正常米价,一石米一般都在一两白银上下浮动,无论怎么算,都高不到那里去,因此明朝的官员俸禄,既使是加上各种补贴,最多也就翻上一倍,但也基本都很难维持基本的生活,因此明朝的大部份官员都必需靠灰色收入,才能匆保证正常的开支。

像海端那种守得住清贫日子的官员,在历代也都是极少数,甚致只有海瑞一个人,不过海瑞死后,家里穷得连棺材都买不起,这也说眀,明朝的官俸制度,确实是太不合理了。

商毅当然知道,虽然高俸未必能够养廉,但保证官员正常的收入,能够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