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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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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主力团和辅助团的团兵受训的时间长,训练也系统一些,养成了一定向尊守纪律的观念,而且商毅在他们心中的威信较高,轻易也不敢违抗商毅制定的纪律。同时在前两次胜利之后,商毅也对全军进行了十分公平的奖励,因此团兵们也都相信,这一次战事结束之后,商毅同样也会对自己论功行赏,也没有必要去私藏战利品。

而新团兵则不同,他们加入民团才不过十五六天的时间,支撑他们的是为亲人报仇的决心,而还没有形成多少尊守军纪的观念。因此见了这黄澄澄的金子,白花花的银子,难免动心。一些平时在村里贪图小利,或是性格刁钻的村民们,自然也就管不住自己的手脚了。同时还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少一点也不会被发现,于是纷纷私藏了一些金银。

商毅立刻下令,把他们全都先抓起来,然后招集众将,商议处理的办法。因为当初制定纪律的时候,没有想到会马上有人违反,因此只说重责,但俱体怎样责罚,还没有订好一个标准。商毅也暗暗自责,都怪自己没有考虑周全,这次回村之后,一定耍尽快完善军纪和奖罚制度。但现在只能大伙坐下来商量这一次的处罚。

不过商毅怕自己先表态,会影响到其他人的态度,现在这种情况在民团里以经有所表现了。因此先让众人发言,对这件事情处理意件。

唐镇首先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他本是武将出身,正是因为看不惯军队中的腐败,才弃官不做,退隐到小山村里去。商毅成立民团之后,在许多事情上都很对唐镇的胃口,因此他把自己对军队的理想都寄托到民团上,也对商毅最为支持,他也知道,对于违反军纪不处罚,这是一支军队走向腐化的第一步,对这一次一定要进行重责,否则不足以起到罚一敬百的效果,以后就难以对民团再进行严格管理了。

因此唐镇主张,对私藏战利品的团兵处理为:取消他们这次战斗的奖励,对主力团的士兵,停发一月的月钱,并根据私藏战利品的数量,毎人重责打三十致五十军不等,示众三天。

蒋义屈、鲍铜钢、王信等人都在军中呆过,也深知违纪不罚的弊病,因此都支持唐镇的意见。

但黄东岭、赵英豪却对唐镇的处理意见表示了的异议,他们觉得私藏一些钱财,并不是什么多大的事情,人都有贪利之心,反正咱们只是民团,又不是正规的朝廷军队,就是正规的官军,这种事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此商毅的处罚太重了,大家都是乡里乡亲,何必为了这点小事伤了和气呢?取消他们这次战斗的奖励,也就够了,其他的处罚都没有必耍。

从商毅的心里来说,他是倾向于唐镇的主张,军纪的重要性,他自然是知道。不过黄东岭和赵英豪的态度也不容忽视,因为他们代表着八角台村和十里屯村。同时他们对民团的定位和自己不一样,仅仅还停留在狭义的保村护民的范围内,没有意识到违返军纪的严重后果。

因此商毅道:“我们虽然只是民团,但我们的目地是保村护民,正因为如此,军纪才更不容忽视。各位都不想我们的民团最终变得和官军一样吧!”

听了商毅的话之后,黄东岭和赵英豪的脸色都有些不好看了,商毅又道:“不过这一次他们都是初犯,而且我们事先也没有说好如何处罚,因此还是不宜过严为好。”

听了之话,黄东岭和赵英豪才自然了一些,唐镇却问道:“那么总教师,你认为该如何处理呢?”

商毅道:“功赏过罚,在这一次战斗中立下的战功,不能因为犯错而抹杀,因此奖励照旧,而且示众三天也太损面子了,大家都是乡里乡亲,没必想做得这么过份,因此这两条都应该除去,其他依唐副总教师的主张办。”

重新整编

果然商毅一作决定,其他人也不再有意见,而且也给黄东岭和赵英豪留足了面子,毕竟还是降底了处罚的标准。而唐镇也觉得商毅的决定比自己更合理一些,不管怎么样,人家在战场也拼过命,这份功劳也不能被一笔勾消。因此处罚决定就这么定了下来。

不过当对这二十二人的处罚决定公布之后,还是在民团内部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人人都感到了震惊。不少因为当时没拿战利品,而暗暗后悔的团兵们,这时也都不由暗自庆幸,好在当时自己忍住了,要不然这次受罚的就是自己了。

不过总体来说,老团兵对这个处罚到没什么意见,但新团兵却多少都有一些情绪,有不少人在背地里还有一些抱怨。但很快这些抱怨和情绪都被平息下来,因为商毅按照各支团兵的表现,给参战的每一个人都发放了这次战斗的奖励,包括受处罚的团兵在内,该得的奖励依旧照发。同时对战死的团兵也是依例抚恤,并且还是承诺,善养他们的家人。对新老团兵都等同一视。

见自己立下的功劳都得到了回报,而且战死的同伴的家人也能得到善养抚恤,新团兵们的心里这才平衡了下来,觉得这样也不错,反正凭自己的本事吃饭。虽然还有少数人依照不满意,但这种情绪以经不在是主流了。其实中国的农民大多数还是纯朴的,他们要求得并不多,只要公平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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