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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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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却准备了,你今晚要做的事由薰茶代替。”连成骏指了指沈荣华,又说:“你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她,跟我一起行事,一定要注意隐蔽。”

“奴婢遵命。”山竹进到里屋,换了一身黑衣出来。

一个黑衣人飘然落下,低声禀报,“主子,接到信号,他们出发了。”

“好,按计划行事。”连成骏冲黑衣人做了手势,又揽住白泷玛,一脸色迷迷的挑逗,说:“妞儿,爷带你去长花胡同开开眼。”

白泷玛推开连成骏,又把沈荣华推给他,“这是你的妞儿,别搞错了。”

连成骏见沈荣华羞红了脸,放声大笑,问:“存货都处理清了吗?还有时间。”

沈荣华狠狠瞪了两人一眼,抢过连成骏的扇子,大步朝门口走去。等她走到门口,伙计掀开车帘扶她上车,看到连成骏和白泷玛都已坐到车里了。马车匆匆急驰,大概一刻钟,就在充斥着喧嚣调笑、脂粉味扑鼻的胡同口停下了。连成骏扶沈荣华下车,冲她挑眉一笑,同她一起朝长花胡同走去,后面跟着白泷玛。

“哟!几位小爷,快进来玩呀!”一个浓装艳抹的女子伸手就去拉沈荣华。

连成骏挡开那女子,娇声说:“不许抢,人是我的,我也是来接客的。”

------题外话------

哈哈……下章更精彩。

☆、 中招风月场

津州城的长花胡同并不长,从头到尾不足二里,说表面上看,说花更是言过其实。长花胡同只有六尺宽,两侧都是低矮的房子,狭小的院子,一色的青砖灰瓦。若不是夜幕降临,每座房子门口都挂起红灯笼,这条胡同还真无半点花色。

长花胡同表面无花色,在津州城,却是豪门权贵、贬夫走卒乃至深宅妇人都知道的花花场所。花街柳巷也分三六九等,长花胡同是档次最低、也是客流最多的。在这里接客的姑娘也分高中低下,年轻且有姿色者毕竟是少数。

视狎妓为风雅之事、喜欢在风月场合舞文弄墨、跟花魁们交往的文人骚客不会来长花胡同。痴迷烟花风流、喜好灯红酒绿的权贵富人一般不会来这里。他们嫌长花胡同档次低,姑娘们不出色,达不到他们的要求,配不上他们尊贵的身份。

有头有脸的人不愿意来长花胡同,但并不是说长花胡同不来身份尊贵的人。

盛月皇朝有律法明文规定,严禁官员及有爵位或封号者嫖妓。若这些人想寻求刺激,不便出入高档次的青楼楚馆,长花胡同就成以他们恣肆放纵之地。长花胡同那些年轻且姿色好、有格调的姑娘都是为这些人准备的,往来也颇为固定。

连成骏拉着沈荣华,后面跟着白泷玛,两位美男子外加一个美少年,一进长花胡同就被围住了。这里的老少姑娘个个千帆过尽,却没见过这等英俊且气度不凡的男子,就算拉不到家里共度良宵,戏弄他们一番也过瘾哪!

“不许抢,人是我的,我也是来接客的。”

此言一出,震倒了一片花红柳绿,也笑坏了狐狸两只。那些姑娘们发现了强劲的对手,嫉妒心大盛,个个张牙舞爪,搓手磨牙,就要围攻连成骏。白泷玛表现出不仗义的本色,跑出美人们的包围圈,到一边勾三搭四去了。沈荣华想助连成骏一臂之力,可实在心有余力不足,她抱着肚子蹲在地下笑得肠子都抽筋了。

“各位大姐,小弟初到贵处,只想谋一碗饭吃,请各位多多关照。”

长花胡同不只有接男客的姑娘,也有接男客或女客的小倌。连成骏身材高大、容貌英俊,五官轮廓深刻且极具弧度的美感很容易吸引人的眼球。所以,他刚摆明身份,就成了众姑娘的公敌,因抢生意撕破脸的姑娘们也空前团结起来了。

“叫谁大姐呢?你再叫一声试试,老娘撕烂你的嘴。”

“我叫你大姐你嫌老,却自称老娘,大姐和老娘哪个更老?你识数不?”动手是连成骏的主业,与喜好无关,动口是他发展的副业,没事就拿出来操练一番。

“你……”那位大姐真想撕烂他的嘴,但咬牙忍住了,还是和气生财吧!

“死兔子,敢跟老娘抢生意,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你都骂我是死兔子了,还说我是活得不耐烦了,你连死活都分不清吗?难怪你在这地方混,原来是个不知死活的东西,哎哟!真是可怜呀!”

“你、你……”这位大姐被损得肝火冲头,牙齿咬得咯咯响,真想扑上去咬毒舌男几口,最终她也忍住了。据说毒舌会传染,万一染上了,以会还怎么接客?

“小王八,你爹把你生得皮囊不错,怎么就不教你做人事呢?”

“我是生得皮囊不错,你嫉妒呀?我爹教不教我做人事是我爹的事,你们去问他吧!”连成骏一脸轻佻,嘻笑着拉起沈荣华,怕她再笑弯了腰,就一手掐住她的腰,轻轻托着她的身体,又说:“你们的问题估计我爹能回答。”

“我们问你爹?哼!我们还想日你爹呢。”

“我爹在京城,只要他高兴,你们谁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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